《签了合同后,买家违约》后续 双方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九江新闻网讯4月4日,本报报道了经营板材店的老板洪先生与买家孙先生签订合同后,孙先生既不拿货,也不支付货款一事。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再次联系洪先生得知,经过协商,他已与孙先生达成协议: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据洪先生介绍,由于孙先生购买的板材比较特殊,在与孙先生签订合同后,他找了多家经销商,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协调调货的事宜,孙先生如果违约,他的损失将超过3000元。“经过多次协商,孙先生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洪先生表示,自从他的经历见报后,孙先生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现在这个结果,我很满意”。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再次联系了孙先生。对于此事,孙先生表示,在与洪先生签订合同后,他发现自己“买贵了”,不过考虑到洪先生毕竟为此事花了时间和金钱,他也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我提出让洪先生赠送一些其他材料,洪先生也同意了。”孙先生说道。

(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