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尉犁县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第二阶段将于近期结束。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乡镇、部门单位在职的(包括公务员,在编事业干部,事业岗,公岗)退役军人未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此项工作事关落实国家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及时通知本单位的退役军人于4月20日前前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尉犁县民政局二楼)进行信息采集录入。

注: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尉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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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审核:庞博

主办:尉犁县委外宣办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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