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友探險備案應形成機制

近年來,“驢友”探險逐漸成風尚,但探險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意外遇險事件不時發生。從保障驢友安全和提高救援效率來說,建立驢友探險活動與應急部門之間通暢的信息聯繫十分必要。比如,提前備案制度。驢友在探險活動開展前,向所在地應急部門報告行動時間、地點、路線、人員名單、保障措施、應急方案等,方便跟蹤管理,一旦發生險情,確保及時準確確定地點,為救援贏得時間。

令人遺憾的是,驢友探險備案几乎還是空白。一方面,這方面的法規還不健全,各地規定不一,操作性差,大體只是按照體育活動的管理程序加以規定。在一些地方的規定中,備案實施單位有的是體育部門,有的是旅遊部門。但在實際操作中,驢友探險往往都是短時招募、跨地域實施,“等人上門”的報備模式很難被執行,而且這些備案管理機構並不是應急救援機構,保障感缺失弱化了備案制度的執行預期。另一方面,探險備案容易被驢友視為這是探險的審批管理機制,特別是在驢友探險屢屢被詬病為“任性”的語境下,反而會被當作一種制約,不願意接受備案管理。

從安全角度看,無節制盲目的戶外探險的確不值得提倡,但這不意味著探險行為必須禁止,事實上也無法禁止。更需要做的是,應儘快從險責上釐清政府與公民的界線。戶外探險甘冒風險就得承擔對應的傷害及相關民事責任,這一點無須置疑,相信驢友也不會輕易拿生命和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開玩笑。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責宜側重救助救援,最大程度上為驢友避險盡到配合義務。

探險備案應該是這樣一個機制,併成為規範探險和提供探險救援方面的標配。應進一步定位備案的內涵,將探險備案納入公共應急管理與服務,且立法予以明確,在服務上建立全國統一的報備網絡平臺,實行統一的信息化報備,歸口到探險活動所在地應急部門管理,並負責後續的聯繫、溝通與指導以及救援備勤等,避開野外探險的爭議,提供避險、防險和公共救援前置的便利化服務,引導探險在視線內開展。另外,應強化驢友野外探險活動備案的責任,對於沒有備案的探險遇險者,按比例承擔所實施的公共救援費用,既是懲罰也是制約。如此疏堵結合,野外探險備案管理才能成為驢友的必選。(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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