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曾杰律师# 首先,如果奔驰事件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要求支付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支付给的个人,且没有拿到发票。4S店的这种行为可以有以下问题:第一,涉嫌合同欺诈。因为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对话曾杰律师# 首先,如果奔驰事件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要求支付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支付给的个人,且没有拿到发票。4S店的这种行为可以有以下问题:第一,涉嫌合同欺诈。因为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车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不知情情况下支付了额外费用,就涉嫌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属实,就应该如数退还该笔费用并支付相关资金成本,同时接受工商行政处罚。因此,是否涉嫌合同欺诈的重点,就是看双方是否通过合同(或其他证据)对这笔费用进行明确约定。第二,涉嫌偷税漏税。4S店是通过个人收取费用,没开具发票,就可能涉嫌偷税漏税问题,目前当地税务部门已经介入核查。对于此问题,税务部门应该加大核查力度,应该倒查该4S店以往客户的收费情况,也希望过往的车主积极向税务部门举报和举证,提供银行流水和聊天记录等等证据。第三,该笔不合理金融服务费本身就于法无据。退一万步讲,即便双方对金融服务费进行了约定,4S店也无权收取该笔费用。根据2012年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奔驰金融是列入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录的受监管机构,明确不能收取不合理金融服务费,比如费用过高超过资金成本,不提供明确定价标准等。而销售汽车的4S店,根本不能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更加无权收取该笔费用,涉嫌无照经营或者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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