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习水县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精心部署,决定从4月17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市场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包括:
1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5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传销和配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7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行动
8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商贸集市、超市、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
9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10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11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主体注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12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13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系列行动,由该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安排、调度、指导和协调。并分别成立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分局负责人担任,同时,此次行动还制定了督查方案、评比方案、奖惩方案,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地有声、执行有力、行动有效。
此次系列行动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特点,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融合,强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确保县委扫黑除恶专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温馨提示
全县广大群众:若发现在各类市场中抢占摊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聚众滋事、恶意垄断、强行收取保护费及以恐吓、胁迫、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等涉黑涉恶线索,请直接向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信件举报投寄地址: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地址:杉王街道习水东路13号);2、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
举报电话:0851-22732521
通讯员:市场监管局 张星
总监/罗 智 审核/何潇迪
@习水县融媒体中心
@习水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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