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勞動者在投訴舉報之前要收集好哪些證據材料?

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勞動者們想要維權的話,可以採取先找老闆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找人來調解,要是採用這兩種和平的方式還不能解決的,那麼接下來就得采取強硬的手段了。為了避免耗費較多的時間,一般先是先去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勞動法:勞動者在投訴舉報之前要收集好哪些證據材料?

在實踐中,你公司有什麼違反勞動法等舉動,造成你的勞動權益損失的,不管你是打算採取哪種方式維護權益,你都得先收集些證據材料。一般來說,在投訴舉報前要收集好的證據材料有如下:

1、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這些東西一般你自己就拿得出來的,所以收集起來也不會太費勁。

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在現在,公司發公司都是交給銀行代辦了,所以,即便說你公司沒給你發工資條什麼的,但是隻要有銀行轉賬記錄,那也是可以及時取證的。

勞動法:勞動者在投訴舉報之前要收集好哪些證據材料?

3、提供被投訴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及違法具體行為。這一點是不可或缺的,否則你投訴舉報的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4、同事證人證言等。

勞動法:勞動者在投訴舉報之前要收集好哪些證據材料?

其實,像上面的證據材料還是比較好取證的,要是說要其他保存在公司那邊的證據材料,那就不簡單了。所以,最好就要及時收集自己能夠拿到的證據,這樣才能為自己爭取勝利。

不過,要是勞動者在經過投訴舉報之後還是沒用的,那麼建議就要帶上這些證據材料及時申請勞動仲裁。要是你們有好幾個員工的勞動權益都受到了傷害,那麼建議可以及時找個擅長解決勞動糾紛的律師參加仲裁。或是你們仲裁還不能解決的,那麼也可以直接讓專業律師代理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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