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熊某某等27人批准逮捕。
案情回顧
2018年7、8月份起,涉案惡勢力傳銷團伙以銷售“天津天獅”產品為名,在嵊州設置了三個傳銷窩點,由B級主管盧某某(在逃)統一領導,安排C級主管宋某某、熊某某、王某某、張某某分別負責管理。
各窩點內分工明確,通過相互配合,由C級主管指使窩點內成員,以介紹高薪工作為誘餌,將朋友、同學騙至各窩點,隨後安排專人24小時進行看管,並將被害人手機沒收,斷絕其跟外界聯繫,隨後強迫被害人學習傳銷知識進行“洗腦”,通過體罰、威脅、恐嚇等方式引誘、強迫被害人交錢購買上述虛擬化妝品加入該組織。
被害人經過一段時間“洗腦”,逐漸轉化為惡勢力團伙成員,在上級主管的安排下,積極發展下線,與團伙內其他成員以相同的方式繼續誘騙他人,牟取錢財,從而使得傳銷團伙不斷壯大,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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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屠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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