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应避免“一刀切”

日前,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的立法设计应该更倾向于宽税基、低税率,还应从住房的基本民生需求角度出发,实行一定的人均或家庭住房面积免除额。而这些具体的标准设定应在中央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地方因素,由省或省以下政府根据人口住房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域气候特点等多种因素自行制定和调整。

点评:连续多年均是两会热点的“房地产税”出台越来越近了。特别是2019年,市场各界争议的焦点已经从“出不出台政策”到“免征面积”“税基税率”等具体细节的设定上。可以说,作为民生直接感受尤为强烈的一种“税”,如何减弱市场的反弹情绪,同时又做到合理公平是最大的难题。经年的讨论后该税仍未正式出炉,除了法理和制度上需审慎,同样重要的是观察民意、市场情绪的变化。从上述讨论中可以看到,已经“箭在弦上”的房地产税将注重区域、个体差异。在普遍的“宽税基”上,政策当避开“一刀切”,分级税率、热点地区先行试点、低收入家庭税收返还等多种探索或将作为补充性调控或地方性条款共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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