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

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山丹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为1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河南籍服刑人员佩戴了电子腕带。该社区服刑人员因在山丹承包工程,在山丹县常住,以便更好的监管该服刑人员。

电子腕带具有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再现、电子围栏设定和越界报警功能,并且采用防脱卸防拆卸等措施,能有效杜绝人机分离、恶意欠费等情况发生,增强了信息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自2019年2月山丹县司法局第一次为一名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以来,这是第五个服刑人员再次佩戴电子腕带。

电子腕带监管系统的启用,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区域监控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其活动范围及行动轨迹,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实时警告和应急处置,能使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保证在信息管理平台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不越界、不违规;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怀着忏悔的心去改造自己,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使自己成为一名思想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良好公民。

山丹县司法局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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