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一男子“耍聰明”報假警賴賬 真違法被查拘留

大眾網德州·海報新聞4月16日訊(記者 翟巖 通訊員 吳金華 王喻生)聰明反被聰明誤,常用來形容那種自信聰明,機關算盡,到頭來偷雞不成蝕把米。 近日,武城縣的“聰明人”靳某就真正應驗了這一說法,因為其謊報案情 ,被行政拘留9日。

4月9日21時30分許,武城縣公安局四女寺派出所值班的民警聽到敲門聲,誰這個點還到派出所?帶著疑問,經初步詢問後,值班民警接待了報案人靳某。靳某聲稱:有三個人開車到其家中要賬,其中有一人自稱是刑警,出言恐嚇他涉嫌詐騙,態度蠻橫,要求派出所對此案進行處理。

接報後,四女寺派出所民警根據靳某提供的車牌尾號進行排查,經過上百條排查後,鎖定了一輛黑色奇瑞轎車。4月10日,民警去其家中瞭解情況,問他是否有懷疑對象時,靳某聲稱,因去年其許諾幫助魏某處理交通事故,收取魏某1000元現金,但並未替魏某辦成事,魏某一行人此前曾多次找其索要損失費11000千元。民警在對車輛信息進行比對後發現,4月9日魏某一行四人曾乘坐該車去過靳某家中,民警遂對魏某等人進行傳喚 。

4月11日上午9時許,魏某等四人到達指定地點,民警當場查獲隨同人員馬某非法持有的警用執法記錄儀、警用皮包等物品一宗。而詢問魏某時,魏某堅稱當時給了靳某11000千元,其中1000元通過微信轉賬,另外10000元給靳某的現金,且當時沒有任何憑證,而靳某則堅稱僅收取了微信轉賬的1000元。為破解僵局,民警轉換工作思路路,加大審訊力度,在兄弟部門的協助下,靳某終於承認了其確實收取魏某11000元並已揮霍,想通過謊報案情賴賬的違法事實。

靳某的謊報案情的行為嚴重影響了辦案民警的偵查方向,造成了警力的無端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靳某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而隨同魏某前來的馬某,則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被行政拘留10日。

武城公安提醒廣大群眾,警力有限,把它留給最需要的人,不要耍小聰明謊報警情、案情,浪費警力,否則將依法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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