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4个县(区)将退出贫困县序列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肖璇)

4月15日,自治区扶贫办发布公示,通过一系列考核和评估等程序,龙胜各族自治县等14个县(区)符合相关条件,将退出贫困县序列。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以上14个县(区)为预脱贫摘帽县(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退出。

据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2018年脱贫摘帽的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阳县、田东县、西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新县、宁明县等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苍梧县、平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武宣县等5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进行了核查验收、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

经过严格核验评估和报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以上14个县(区)符合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拟摘帽退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4月15日至4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2637691;传真:0771—280039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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