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检察院帮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被害人陈某某的妻子哽咽的说。11月29日上午,修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冯祖兴到黄沙镇黄沙村陈某某家中送去司法救助金3万元,给遭受意外灾难的家庭带去了司法温暖。
为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大局的深度融合,修水县检察院主动作为,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点,努力在国家扶贫攻坚战中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上半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刑事被害人陈某某遭交通事故后已成植物人状态,家中还有一位10岁的小孩在校读书。事故发生后,家中没有了顶梁柱,加上没有稳定生活来源,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经济损失也一直没有得到完全赔偿,这无疑让这个家庭陷入更大的痛苦中。
冯祖兴得知后,高度重视并亲自办理此案,经实地调查了解,陈某某的家庭在事故发生后因案致贫,现已被列入我县精准扶贫贫困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长冯祖兴与县政法委协调,并得到县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为申请人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刑事被害人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一直以来,修水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始终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创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这个成功案例,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对接,结合司法救助政策,使精准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实现不一样的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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