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司法——人类社会恶的蛊盅

其实以宏观的角度来看托尔斯泰的《复活》,可以说作者的印记非常明显,甚至和之前的《战争与和平》或者《安娜·卡列尼娜》的套路也非常的相似。基本上沿着的轨迹都是主角出生于贵族家庭,因为这一个出身所拥有的大量财产和社交圈子而过着荒唐淫荡的,纸醉金迷的生活,然后在与其他人,尤其是平民的接触中唤醒了内心的良知,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生活是荒唐的,然后或被动,或主动地开始去受难,去更进一步的接触平民,然后碰到了一个没有太多教育背景,却如同先知一样的草民,一两句简单的话就点通了主角,让主角意识到了自己一直在追寻的答案。尽管最终这些答案或多或少都有基督教哲学的影响,但也都有能够广义化的地方。

复活:司法——人类社会恶的蛊盅

《复活》这部小说思考的起点是“我”是有罪的。卡秋莎·马斯洛娃是一个生活堕落的妓女,似乎每个人都可以在她的身上踩上几脚来印证自己的“高贵”。然而主角涅赫柳多夫却清清楚楚地知道卡秋莎是如何从一个内心圣洁充满光辉的纯净少女变成一个堕落的人,而他自己就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因为他在年轻时的某一个瞬间放弃了那一个“精神的自己”,而去做一个“兽性的人”,让她怀孕,然后抛弃她,这才让她走上了那条背离她内心的道路。

在涅赫柳多夫身上就跟在一切人身上一样,有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的人,他为自己所寻求的仅仅是对别人也是幸福的那种幸福;另一个是兽性的人,他所寻求的仅仅是他自己的幸福,为此不惜牺牲世界上一切人的幸福。

所以在多年后,在法庭上以陪审员的身份见到作为被告的卡秋莎时,涅赫柳多夫才意识到了当年的罪恶,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逐步地向自己年轻时候那一个“精神的”,高尚的人前进。无论是涅赫柳多夫也好,卡秋莎也好,最后都从堕落中走出,找回以往那个高尚的自我,这也就是“复活”这个书名的意义。

说来奇怪,这种承认自己卑鄙的心情,固然不免使人痛苦,同时却又使人快乐而心安。

意识到自己有罪是“复活”这一进程的开始,从这个起点开始走下去的第二步就是意识到自己作为有罪的人,是不能够站在任何的道德高点上对其他有罪的人施加审判。

要永远宽恕一切人,要宽恕无数次,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是自己没有罪,因而可以惩罚或者纠正别人的。

相反应该去宽恕那些同样有罪的人。从涅赫柳多夫的角度,就是抑制住自己的暴躁情绪,去原谅被他误解为在医院与医生调情的卡秋莎,或是原谅那些依旧还停留在“兽性的人”这一个层面的贵族们。

而从个人层面的意识到自己有罪,必须去宽恕其他的个体,在《复活》中,通过涅赫柳多夫为卡秋莎奔走时接触并且认识的诸多犯人与决定犯人命运的司法体系官吏,这一个道理就被进一步升华了。有罪的不仅仅是涅赫柳多夫一个贵族,而是整个贵族阶层,尤其是那些司法官僚们,他们做的事一点也不比那些在监狱里的人更高尚,更值得尊敬。恰恰相反,他们的行为是卑鄙且残忍的,只不过他们所在的阶层鼓励这一种行为,并以此为荣,就好像盗贼们以技术高超为荣一样。

人身上的野兽般的兽性是可憎的,然而它以赤裸裸的面目出现的时候,你就会从你的精神生活的高处看清它,藐视它,于是不论你上了它的钩还是顶住了它,结果你还是跟原来一样。不过临到这种兽性蒙着一层虚假的美丽和诗意的外衣出现,要求你崇拜它的时候,你对这种兽性就会敬若神明,分不清好坏,完全上了它的圈套。这才可怕。

当一种司法体系不是建立在宽恕上,而这个社会系统不去从基本上去解决犯罪的问题,比如消除贫穷,而是把一切的砝码都放在了惩罚之上,并由那些有着与犯罪分子一样的兽性,但穿着贵族和官员的糖衣的人去用残忍的手段,代行神的责任,无罪判有,轻罪重判的时候,这个社会注定会继续堕落下去。即便是一百多年以后的现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等职业依旧是保持着光鲜亮丽,受人尊敬,受人鼓励的糖衣,可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未必也就比一百多年前他们的同行们更加正直,更加崇高。

而在涅赫柳多夫随着流放的众人前往西伯利亚的时候,提出的一个思考正好说明了这种司法体系的可笑之处。本来司法体系应该是把坏人关起来,然后加以改造,让他们成为好人,然后再回归社会。然而他所见到的犯人的心态转变却完全是相反的,一些本来并不是特别坏的人进入监狱,然后在监狱里就好像被养蛊一样,一步一步地吸收各种世间的恶变成一个完全的坏人,然后再回归到这个社会,去传染这个社会上的好人。这样一来,结果必然也是坏人越来越多,好人越来越少,社会也越来越堕落。

托尔斯泰所提到的这种情况放眼二十一世纪,其实也并不过时。一个相似的例子就是美国现在的司法体系,仿佛就如同托尔斯泰所写的镜像一样,讼棍横行,而穷人,尤其是有色人种往往就因为这样的司法体系进入监狱,变成一个更坏的人,再走出监狱污染更多的人。然而从一开始让他们走上这条路的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是一个坏人,而是他们出身在了一个贫穷,没有其他出路的环境。

社会和一般秩序所以能存在,并不是因为有那些合法的罪犯(审判官,检察官,侦讯官,狱吏等)在审判和惩罚别人,却是因为尽管有这种腐败的现象,然而人们仍旧在相怜相爱。

真正让社会良好运转的动力不在于“惩恶”,而在于“爱”。只有保持着“爱人之心”,人从个体也好,社会作为整体也好才能够复活。

托尔斯泰的这种希望完全打破司法体系的思想,虽然十分的极端,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要能够让社会更好的运转下去,那么首先要做的并不是去惩罚那些不得已而为之的“恶”,而是去以爱人之心帮助那些因为生活所迫,必须要从恶的人。另外监狱体系就算不是一定要像托尔斯泰所想的那样完全取消,那也必须要建立在劝人行善的角度上,而不仅仅只是成为一个蛊盅,让犯人经过一定时间的服刑,然后放出,带着在监狱中积累的仇恨去荼毒整个社会。

复活:司法——人类社会恶的蛊盅

以个人的角度,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所以我们不能够去审判任何的人,而我们要做的是去受难,一步步丢掉那一个兽性的人,通过爱去成为精神的人。这一个道理,我是可以理解,也赞同的。然而当托尔斯泰论述宗教信仰的时候,却是令人感到困惑的。

在本作的前两卷中,托尔斯泰采取的观点是对宗教,尤其是宗教体制下的官僚批判且嘲讽的态度。其中包括法庭审判时那位宗教人士的滑稽,涅赫柳多夫的好友谢列宁从以往正直的人慢慢地被宗教所腐蚀,涅赫柳多夫的姨妈对宗教可笑的崇拜等等。然而到了第三卷,这一个态度却发生了180度的转弯,福音书,上帝和基督成为了最后的答案。

甚至在最后出现的那一个本应当是智者角色的老人的话语中都可以看到托尔斯泰内心的矛盾。一方面他说:

世界上有各式各样的宗教信仰,都是因为人相信别人而不相信自己。。。信仰有许多种,灵魂却只有一种。你也有,我也有,他也有。那么各人只要相信各人的灵魂,大家就会联合起来。人人都保住自己的原来面目,大家就合成一个人了。

似乎我们并不需要拘泥于基督教的信仰就可以得到解决世间罪恶的答案。

反基督的人先抢劫所有的人,把人家的一切土地,一切财产都夺到手,由他自己霸占着,把反对他的人一概打死,然后才定出法律来,说是不准人抢劫,不准打死人。他应该先定出这种法律才对。

而在书末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所有的哲言和警句依旧是来源于基督教的道德,只不过是提出了那些自以为是基督徒的人行为和信仰上的南辕北辙罢了。

那么最后还是两个恐怕连托尔斯泰自己都没有答案的问题:虔诚纯洁的信仰是否能够来源于非宗教的源头?亦或是如此藏污纳垢的宗教体系能否提供虔诚纯洁的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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