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不想给彩礼,房子也不写女方名字,女方还要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有多少人会选择结婚呢?

信不信我一巴掌抽死你


这种情况不多见,我们一一来看:


一,彩礼。

现在彩礼在农村要的越来越多了,甚至比城市都夸张。但这个东西要看双方感情,一般来说男方象征性给点就可以,没必要非得和人家攀比,女方也可以不要彩礼的,我当时就没要彩礼。但如果女方没要彩礼,男方一定要感恩对方的舍弃。


二,房子

房子不比彩礼,这个还是要认真考虑的。如果是男方婚前所买,即便加了你的名字你也没份,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所以如果是婚前所买,你还要一起帮忙还房贷,这个你要慎重考虑。如果是婚后所买,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婚后所买属于共同财产,以后肯定要帮着还房贷,况且退一万步讲,离婚的时候男人大都不要孩子,女人再不留点底钱给自己到时候孩子跟着你吃苦。


三,人品

人品好的男生不会彩礼、房子都这样处理的。如果暂时买不起房子,他应该适当给你点彩礼钱。嫁人就是嫁人品,如果对方是真心想和你共度余生,不会把钱看得比你重要,最起码想到你们以后会有孩子也不能这么做的。这样爱财的男生,要么自私,要么是妈宝男,还是趁早别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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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姑娘都学聪明了,先脱贫再脱单,自己有钱了再嫁人,否则以后婚姻有变不好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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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嫚说婚姻


我是幸福鱼儿,情感创作者,80后两宝宝妈!

男方家不给彩礼,房子也不写女方名字,女方还得一起还贷款,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这个女方还仍旧选择结婚,这真的是脑袋被门夹了,蠢的无药可救了!

我就听说过这么一个蠢女人,结果,落得扫地出门,差点自杀的地步。

这个蠢女人,为了她的隐私,暂且叫她小芹吧。小芹和她老公结婚,她完全就是冲着爱而步入婚姻殿堂的。结婚前,她那准婆婆找到她说钱全部拿去付了她们婚房的首付了,实在没钱出彩礼了。让她回去跟她爸妈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不要彩礼了。当时,她们当地的彩礼钱,一般在六万到八万之间。

刚开始,她爸妈不同意。说谁家的女儿出嫁了,不要彩礼钱啊,这样会被别人笑话女儿是赔钱货,倒贴人家。但后来,实在禁不住女儿的苦苦劝说,答应了。

可没想到,这事刚刚解决了。她那准婆婆又找到她说房子不写她的名字,就写她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还说反正这房子是她俩的婚房,写不写名字,还不一个样吗?还说她那当时的准老公工资低,希望她以后能够帮着还贷款之类的。她起先有点不愉快,后来一想,也是,反正这房子以后是她俩住的,写不写名字,有什么要紧啊。结了婚之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肯定就得帮着承担房贷之类的了。她又答应了。

起先,她是想瞒着她爸妈的。后来,在婚礼前一天,她爸妈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和她大吵了一架,说要取消婚礼,不嫁了之类的。她死活不同意,用绝食的方法,逼着她爸妈最终同意了她第二天的婚礼照常进行。

她以为,她做了这么多努力,她老公和她婆婆肯定会对她特别好的。

没想到的是,现实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她那善于算计的婆婆和老公,完全就吃透了她性子软,好说话。婚后,不仅家里的家务活全都让她干,而且还总是到处说她是赔钱货,倒贴嫁到她家的,还说什么她离不开她男人之类的。反正是话,要有多难听就有难听的。

再后来,她那老公,竟然在外面又找了个“小三”,生了个儿子。她婆婆又来逼着她让位,说不能让孙子漂泊在外(她结婚两年后,生了一个女儿。婆婆和老公,重男轻女思想很重)。

逼的她走投无路,半夜,跑去河边想跳河自杀。没想到,懂事的女儿看着妈妈不对劲,偷偷的跟在后面,哭着求妈妈别丢下她一个人。


幸福鱼儿


我是不会同意的,自己亲身经历,谈了一个五年的男朋友,谈了第二年的时候他爸爸生病去世了,家里就只剩他妈妈还有弟弟,然后也没有放弃他,后来毕业跟着他去北京,去深圳,颠沛流离,打算结婚的时候,他们家没房,我家的意思是付个首付,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不用写我名字,写我男朋友的就行,我家里陪嫁一辆车,结果后来买了房子,写的他妈妈的名字,然后说家里条件不好,还有个弟弟,让我们还贷款,把房子让给他弟弟娶媳妇用,彩礼钱也不出,最后分手了,不是房子彩礼的事,是你什么都不要,他们不仅不会体谅你,还会看不起你,觉得你理所应当的,不管你做什么都会低看你,还会低看你的爸爸妈妈。所以呀,不是所有人都会感恩的,人性就是这样的。


起风了8612


关于这个我有话语权,结婚前买房时,本来公公婆婆说给出八万首付,我和老公去看的房子,等把房子定下来要交首付时,他们说没钱,给了四万,计划都打乱了,和老公各种凑钱,朋友那里,信用卡哪里都用上了,凑齐了首付(石家庄16年的时候,付了20万),还贷第一个月两个人兜比脸干净,借钱还贷的,首付就写了老公名字,当时没领证,说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好不容易稳定了,又到了彩礼,彩礼又是两个人凑的,两个人一年的工资凑出来了彩礼,(我是邢台的,八万八的彩礼),市里有房子,家里就没怎么置办家具,结婚前公婆没说什么,结婚后总是说他们那里女方都陪送,这个家里陪送了个车什么的,想想都来气,还好现在没和他们住一起,女方心软什么都不要的话,结婚后在婆家不怎么吃香的,他们会觉得娶个媳妇容易,不会去珍惜。


爱尚云朵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选择的,要是我绝对不会这么结婚的,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加不加名字都无所谓,但是彩礼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不给不行。

我的一个发小,她跟他老公认识很多年,都是奔着结婚为目的的恋爱。用我的发小的话来说,跟他谈对象真的特别的幸福。但是,对我发小的幸福,在我的眼里却没有多幸福。

在她们恋爱的时候,我没觉得那个男人表现的有多爱她,反而是我发小很爱那个男的。

那个男人为我发小花钱也不是那么积极,一看就像是过了多少年的新婚夫妇了。每次都是我发小生气了,男的才会陪我发小。要是我发小不生气,也会被他气得生气。

后来,他们最终选择结婚了。结婚的那天,我去了,她很美。后来,我听别人说,我发小就要了三万的彩礼,我觉得她以后会受气的。因为那个发小的对象不怎么爱她,而且彩礼也不多。

婚后的她,曾今在空间里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在你的眼里就是这么不值钱吗?看到这里,我知道她不怎么幸福,最后还生下了一个女儿。大家说连彩礼都不给的男人都不可嫁,何况以后陪他还贷款的呢!

我的叫安心的在说话,喜欢我的话,可以点赞。同时,自己会为大家持续的带来更多的优质的回答,希望大家能关注我。

安心的在说话


我是吉林长春的。我们这里城市是没有彩礼的,也没有把物质条件当做首选的。说一下我的亲属吧。一位善良漂亮文静的女孩,家里的条件,本人的工作都不错,结婚时没提任何条件,即没要求彩礼,也没有要求房子加名。男方家里也是本份人家120平房子,小夫妻单独居住,男孩名,也不用他们还贷。结婚时从酒席,婚庆到婚车都办的非常好!女孩婚前就有车,现在过的非常好。我想说的是,奔着过日子的,你要不要求都没关系,该给你的,你不要也是你的。否则男方心不甘,情不愿的,婚后能幸福吗?


夕阳红94978


总有相信爱情的。我同事就是,两人从小认识,同村的,异地恋,男的在恋爱期间出轨,分手以后两人又复合。结婚时男的婚前有套房子,贷款中,男的工资还贷款,女的工资用于日常开支包括房租。房子买的老家的,两人都在外地工作。结果同事怀孕辞职,没有收入,连孕检都舍不得花钱去检查,得亏孩子没问题。看过他们的结婚照,男的长得很土,比她大几岁,家里还有个弟弟。个子也不高。我同事90后,独生女,长得漂亮皮肤白,性格也好。这是她初恋,我们都觉得她亏了。生的儿子又如何,从怀孕到生只有女方妈妈从老家来陪护,岳母不仅要做饭,洗衣服,还要照顾小孩。一分钱没有。男方家至始至终不见人来照顾。


俞清鱼


最好别结婚,生完孩子,他心里要所有你,根本不会让你一个女人吃亏,这是典型小男人之心。什么时候把你踢出去都不知道,如果你还选择结婚,你就是脑子进水了。我弟弟就是好男人,生两个女儿,我奶奶要求弟媳妇生儿子,我弟弟跟我奶奶说两个够了,男女都一样。不想老婆辛苦,不要给她压力,生男生女看天意,不是她一个女人的问题。之后我奶奶都不敢催她生儿子了。房子全部写老婆名字,钱给老婆管,还帮娘家盖两层楼,装修漂漂亮亮给她。这就是真爱 ,那些男人不舍得给你的,说什么真爱?只不过当你是生育工具。


3静思己过3


房本不写女方的名字,我觉得是正常的,也算合理。因为房本加名只涉及到首付款部分的权利转移,加不加名啊,婚后增值或贬值的部分加上共同还贷的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的共同还贷,只要属于婚后双方任何一方的收入还贷都属于共同还贷,不论女方的收入还贷,还是男方的收入还贷,还是男女双方共同还贷没有任何区别。

至于结婚彩礼它应该是一种礼仪,但现在已经变味儿了。现在已经成了相互攀比,相互炫耀的工具。个人认为金额在1万以下的一个吉利数,可以叫做彩礼,否则不能叫彩礼,大多地方的习俗是男方给了彩礼,女方家的陪嫁价值应该超过彩礼的金额,应以双方的实际需求为限,不应相互攀比。

由于目前的整个社会现状,女方在婚后的安全感不够,再加上目结婚男女以独生子女为主,这个时候必须考虑女方父母的赡养问题。由于婚后女性可能生孩子带孩子,这样必然影响女性的事业发展。假设将来离婚了,女性的生存能力会相对来说会差一些,压力会大很多。

就这种情况,在国家相关法律没有修改时,我个人赞同通过一种婚前协议的方式,保护女方的权益。

第一:婚后双方对双方父母的赡养应该是一致的,特别是结婚的独生子女双方。当然可以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一方进行适当的倾斜。否则的话,每年对双方父母的孝顺都应该是差不多的。比如每年给男方的父母加了多少钱,那同时也应该给女方的父母家里同样的钱。这个钱属于双方共同的责任。买东西也应该差不多。

第二:如果女方因为结婚后带孩子养孩子影响工作,甚至失去工作。假设将来离婚了,在离婚时婚姻财产的分割应该倾斜于女方,比如60%,80%等分割给女方。同时男方应该对女方再婚前进行一定的赡养,除了婚后的孩子的抚养之外,男方应该把自己收入的20%左右支付给女方作为女方的赡养费。这部分费用直至女方再婚为止。实际上女方女方再婚后也应该支付一部分,正因为男方收入的10%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应该的。


老汉胡言


房子不加名字,没有彩礼,要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嫁的,女方一定是真爱,但男方,就很难讲了。如果是我,面对这种情况,我会慎重考虑,一定不会仓促结婚!为什么,我们一起来分析。

一、彩礼。彩礼虽然不是买卖的“定金”,但彩礼表现了男方对婚姻的诚意!除去家庭实在困难的特殊情况,对一般家庭来说,过多的彩礼可能会拿不出来。但一点也不拿,只是因为“不想拿”,而且是“特别不想拿”!

彩礼作为一种习俗由来已久,从有它开始,它代表的是男方对女方父母辛苦把女儿养大,并嫁入婆家的一种感谢!当然,那时候女人社会地位低,附属物男人,出嫁从夫,彩礼无可厚非!现在社会,虽然讲究男女平等,但是在家庭里担负家务、照看教育孩子的大多还是女性!女人一进家门就大人、孩子不停地忙,男人一进家门大就是真的休息了,能搭把手的就是好老公了。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是巨大的,而且如果离婚,离婚女人在社会上远不如离婚男人容易被接纳。所以,女性在婚姻中仍然处于弱势。所以,彩礼在现代来说,仍然是一种婚礼的习俗。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抛开风俗传统、不顾女方的感受,一点彩礼也不给,只能说钱在他们心里太重了,重过女方。如果还说有爱,爱体现在哪里呢?

二、房子。房子如果男方全款,不加女方名字,容易接受。可是,需要女方还贷,还坚持不加女方名字,只能说可以理解,不好接受。

坚持不加女方名字,无非是男方考虑到离婚时怕自己财产受损失。既然,考虑离婚,女方也考虑一下。首先,这么些年来在婚姻里无偿的付出,法律不支持获得补偿;其次,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虽然理论上有一半属于女方,但是都离婚了,婚前就这么精打细算的男方能不能痛痛快快补偿,不是女方能掌控的。

彩礼和名字,是财产,更是态度。自己拥有的,一点都不付出,反而要带着几十年的贷款和女方走入婚姻,这里面真的有爱吗?在和女友的关系里,这样为自己精打细算的男人,真的可以托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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