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尚一网讯(记者 侯碧海 通讯员 邱晓平)4月15日,记者从石门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中央、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石门县共摸排有效线索116条,成功破获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2起,摧毁涉恶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逮捕涉黑人数105人,依法判决涉黑涉恶人数39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石门县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组成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政法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综合协调、打击整治、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宣传舆论、执法监督6个工作专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门县委书记、石门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本仲先后5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多次到乡镇部门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到县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石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郭碧勋,先后主持召开6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到联系乡镇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多次专题听取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汇报。

县里建立了考评通报、案件会商、重点督办、核查监督、重大事项报备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县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先后组织召开8次全县扫黑除恶推进会,组织纪监委以及公、检、法、司等单位进行大要案会商18次,交办各类问题线索77条,对全县各乡镇、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了4次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县里坚持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基础性工作,全县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通告》5万余份,入户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单20万余份,同时开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号,公开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还通过组织系统、纪委监委系统、信访举报系统等多个途径开展摸排,提升摸排数量和质量。

全县扎实推进打击涉枪犯罪、打击聚众闹事、打击涉毒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地痞恶霸、打击侵财犯罪、打击涉砂犯罪等7个专项行动,营造了更好的严厉打击氛围。全县开展专案攻坚,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县里成功侦办了王某、涂某等人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成功打掉了向某等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涉恶犯罪集团;成功打掉了两个在石门城区多次持刀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打掉了长期横行在蒙泉镇上午通村的佘氏家族恶势力团伙;打掉了长期盘踞在石门县殡仪馆的王某等人强迫交易团伙;打掉了长期在书香名邸小区强行搬运、强揽建筑工程的沙霸恶势力团伙。

与此同时,全县还施行综合治理,巩固扫黑除恶成效。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一”“一案三查”“三必问六必查”“三清三到位”等工作规定扎实开展工作,与扫黑办双向移送机制畅通有效。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扫黑办积极开展大要案会商制度,有效实现了对大要案件的监督检查和协调配合。县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石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了专项行动进一步造势、升温。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先后对发生涉恶案件的6个基层组织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筑牢了基层防黑防恶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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