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勤
我們看到的這個胖胖的小姑娘,現在已經與我們陰陽兩隔,其雙親悲痛欲絕。
兩天前,他們剛剛滿懷著希望和期待,把孩子送到武校,希望孩子能習得一身武藝,強身健體,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女兒這一去,不再復返。
校方稱,這孩子是在玩耍時突然暈倒的,其父親說,孩子肚子上有被踹的痕跡。真相如何,會通過法醫鑑定大白於天下,如果確實屬於傷害致死,相關人員會受到該受的懲罰,包括刑事和民事的,可,無論怎樣,小淇淇的命終是沒了。
小淇淇上的武校,前半年是全託的,就是寄宿制。可,這麼小的孩子脫離家長的監護,合適嗎?好嗎?
我認為是不合適的,不好的。
因為他們還完全是一個孩子,心智發育不全,完全不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哪怕校方對你說得天花亂墜,對你拍得胸脯山響,你也不應該放心地把孩子交給他們。
把孩子留在身邊,並不會耽誤孩子學武藝,現在最不缺就是各種班,週末甚至每天都可以把孩子送去練一兩個小時,你把他送去武校全託,也不可能一天不停地練習。畢竟,7歲的孩子,已經開始學習文化課了。他應該一邊接受常規的學校教育,課後去練練你想或者他想練的武藝,就足夠了。
孩子需要快樂,需要親情和陪伴,小小的年紀,不必要著急著把她往一個你所希望的模子裡按,即便如此,也一定不要讓她脫離你的眼皮。
這是為人父母的基本職責。
潘衛霞律師
從目前查明的事情情況來看,我認為武術學校責無旁貸,甚至有關人員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據報道,4月7日,夫妻二人剛剛將6歲半的女兒鄧琳(化名)送進了河南省登封市的一所嵩山少林小龍武術學校(以下簡稱小龍武校)。然而,4月9日上午10點20分,鄧海超接到小龍武校特護部主任孫豔曉電話,說“孩子正在醫院搶救”。 40分鐘後,他們在高速公路上接到了孫的第二通來電,稱孩子因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發現,鄧琳死前疑似與武校教練和同學發生肢體衝突。事發後,校方稱多處關鍵攝像頭髮生故障,僅有一份模糊的監控視頻記錄了疑似鄧琳死前幾分鐘的遭遇,而為了爭奪這份視頻文件,鄧氏夫婦及親友曾與武校工作人員發生衝突。
隨後,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在調查中,小龍學校負責人聲稱,學校教練、同學沒有和鄧琳發生肢體衝突,並且鄧琳入校前就有健康問題。但是,鄧氏夫婦表示反對,聲稱鄧琳在入校前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的健康問題。綜合案件的事實來看,我認為小龍學校在隱瞞事實,鄧琳很有可能遭受暴力。證據如下:
- 4月9日在殯儀館,鄧氏夫婦看到了去世的女兒。“臉、嘴巴青紫,有一點發黑”。一張拍攝於轉移遺體過程中的照片顯示,鄧琳的左胸部、腹部均有淤青。
- 有同學告訴鄧氏夫婦,鄧琳在當天上午訓練時被教練打了兩次,“第一次在訓練室裡頭,第二次拉到訓練室外頭。”
- 監控視頻顯示,4月9日上午9點33分,一名身形矮胖、身姿體態與鄧琳極為相似的學生正穿過人群,走向階梯一側。隨後,有幾名高個子學生湊上前來,學生甲三次做出揮舞左臂驅逐的動作。
因此,有充分證據證明,鄧琳生前遭受了暴力毆打,而這些毆打也很有可能是她死亡的直接原因。更何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在教育機構受到傷害的,教育機構承擔“過錯推定”的侵權責任。即,如果教育機構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當然,如果確有證據證明鄧琳是被教練毆打致死,則有關人員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冰焰
網上查看了幾篇相關報道,大致經過如下:
女童7歲,邯鄲人,4月7日被爸爸送至河南登封少林寺小龍武校,4月8日又去看了孩子一次,之後其父返回邯鄲。校方稱4月8日系學校休息日。4月9日鄧父接到學校電話:鄧淇經搶救無效死亡,“學校說,孩子是突然跌倒的”。
鄧父表示孩子平時很少生病,在太平間裡見到了女兒,她的臉是紫色的,肚子上有踹痕”。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孩子死前疑似與武校教練和同學發生肢體衝突。事發後,校方稱多處關鍵攝像頭髮生故障,僅有一份模糊的監控視頻記錄了疑似鄧琳死前幾分鐘的遭遇,而為了爭奪這份視頻文件,鄧氏夫婦及親友曾與武校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現在從網上披露的消息中,顯然有很多的疑點證明孩子是非正常死亡,學校脫不了關係。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只等調查結果。不過孩子的死亡對於這個家庭來說是一個無比巨大的打擊。
這個事件,不僅又讓我想起前一陣子四川那個被送到東北國學班學國學的男孩。
這兩個事情連起來思考,有幾點值得家長思考的地方:
1,做為普通家庭,愛子(女)之心可以理解,但是對於子女的教育,我們一定要量力而行,還是踏踏實實地好。
現在的一些武學班、國學班等私立課程,儘管有其教育情懷,更多的是和利益相關的,且其管理和教育理念也是良莠不濟的。我們在送孩子接受其教育之前,一定要慎重又慎重,考慮周全,千萬不要聽別人說一句不錯或者傳言如何就輕易決定。畢竟一個環境如果孩子適應了,感覺就愉快,如果不適應,就感覺不好。且我們還需要考慮到孩子的長遠發展。武校打人是的確存在的事情,曾經有一個非常親近的孩子被送去武校呆了一陣子,捱了不少打,過了沒有多久,就不再去了。
2,六七歲的孩子,正是和家長一起培養家庭親情、培養良好生活學習習慣和生活態度的年齡段,如果說送去學國學,這還可以理解,不管辦國學班者的水平如何,畢竟國學本質上是培養人的德學識並重的學問,武校呢?自古學武者愛鬥,如果說習武強身健體,平時有武術班或者跆拳道班等,如果說想把孩子培養成武學精英,那可不是家長一廂情願的事,還需要孩子的自身天賦等各種因素的聚合。
現在國家的公辦教育城鄉都已普及,儘管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也是非常值得信賴的。所以家長為孩子選擇學校的時候,我想還是要務實的好。這樣既能讓孩子和家長經常性地在一起,又能享受到正常的學校教育。
3,這個事情已經發生,我想其父母已經是追悔莫及!不過我想此時,更需要理智地對待,尤其是學校和相關方面,一個生命進入一個學校兩天就命赴黃泉,所有的藉口都是自欺欺人,如果說正常死亡,沒有任何人相信,建議學校和涉世人員儘早正視此事,不要讓孩子的父母再經受更大的痛苦!
如果孩子的死亡和你有關,不管是是如何地逃避,你都是躲不過的,事物都有其發展規律,你必定得為你的所作所為付出相應或者更多的代價。
快樂庭院
既然調查組已經入駐展開調查,我們就不做過多臆測靜待結果吧,相信在新媒體的關注下,真相會大白於天下的。
在這裡想和大家聊聊的是武校在登封是以一種什麼樣的狀態存在的。
登封絕對可以稱得上武校遍地,起因皆是那部傳說中票價一毛全國票房一億的電影《少林寺》,李連杰在片中完美的演繹讓全世界所有人都對武術這門東方技藝充滿了憧憬。慕名來到這座小城的人越來越多,給旅遊業帶來蓬勃發展的同時也伴生著武校行業的崛起。
起先大家都是帶著朝聖者的心態來尋找武術之魂的,但在巨大經濟利益的推動下,讓國術的發展徹底變成了一門生意。
雖然有鵝坡、塔溝這樣年年參與無數武術賽事,為春晚以及奧運添磚加瓦,在弘揚武術文化的同時也形成了規範化產業模式的行業佼佼者,但更多的行業參與者被鉅額的經濟利益矇蔽了雙眼,而忽略了自身管理能力的良莠不齊。
講幾個紀實且有意思的點吧。
1.當地人幾乎不會送孩子去上武校。
2.武校的休息日不允許和當地中小學休息日相重疊。
3.如果你從外地帶著孩子來報名,無論你是坐客車還是打出租,只要說孩子要去上武校,司機就會給你推薦相應的學校並熱情帶領前往報名,不是民風淳樸,而是回扣誘人。
4.武校的老師大部分就是先期畢業的學生。
5.當地武校幾乎為全日制全封閉教學模式,除了武術外,也有文化課,不過你可以發揮想象力,與九年義務教育並不接軌也無任何標準考核的文化課能有多少含金量。
6.武校學生越來越低齡化。曾幾何時學武的孩子最小也都有十歲左右,可能是因為釋小龍作為武術童星被全國人民熟知後,武校的孩子年齡越來小了,甚至三歲的幼童每天勤學苦練都不再稀奇。
7.武校裡大部分孩子都來自南方。或許是不愛學習,或許是家長忙於事業疏於管教,或許年齡還不夠入伍,總之送來的時候家長們都抱著既然不愛讀書就鍛練出堅毅性格強健體魄的美好幻想。
8.你在當地的商超很容易見到一些操著外地口音衣著並不華麗的成年人給身旁木訥沉默的孩子購置許多貴且不實用的東西來彌補欠缺的家庭溫暖,只因探望過後,孩子就得在武校裡繼續一個人成長了。
我時常在想,這些背井離鄉的孩子們,在一個以武為尊的環境中,被一些生存在這個環境中甚至還沒接觸過真正社會的更大一點的孩子們所教導,到底會成長為何樣,那些缺失的來自於父母的溫暖,那些本該按部就班接受的文化教育,都會隨著國術的淬鍊被彌補麼?
你會把自己的孩子送到這樣的環境中成長麼?
莫默驀墨
校方回覆:女童是在玩耍時突然暈倒。
但是,家長稱“晚上七八點,我們才在太平間裡見到了女兒,她的臉是紫色的,肚子上有踹痕”,並且通過查看了事發視頻,遠遠看上去有人將她推倒,然後踢打”。
現在,家屬已報警,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
女童身上有明顯的淤痕,並且也有視頻初步證實有人將女童推到並踢打,這個足以說明女童的死亡可能存在其他因素,學校單單僅以玩耍暈倒作為推辭,這個理由顯然說不過去。
既然雙方對於案件的事實存在爭議。所以,建議通過法醫確定女童具體死亡原因。同時應當調取案發視頻,並向當時在場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確定是否存在他人毆打等事實。若女童是因他人毆打原因導致死亡,這個將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甚至是故意殺人等刑事犯罪,應當對相關人員採取刑事措施。
同時因為女童屬於未成年人,並且是在校園內死亡。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作為學校機構,有管理教育的職責,女童因遭受他人傷害導致死亡,作為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作為家長, 可以通過訴訟要求幼兒園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等各項損失賠償。
葉律師
從現在已經查證了的證據來看,武校絕對是脫不了干係的,而且武校謊話連篇,十分可疑,有一種想掩人耳目卻偏偏露出馬腳了的感覺。
值得大家注意的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此武校學生意外死亡並非個例。據新聞報道,一個月前一個駐馬店少年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
第一:校方人員回應七歲女童是在玩耍時不小心摔倒的,家屬在見孩子最後一面時,發現孩子的臉是紫色的,並且肚子上有踹過的痕跡。誰會相信這種說辭,小孩在玩耍居然連命都沒了?並且搶救無效死亡身上還有多處傷痕?
第二:相關負責人一點責任意識都沒有,一直推脫自己的責任並且不想配合調查。這所學校之所以名聲大有很多人慕名前來是因為有釋小龍作為招牌, 釋小龍在聽聞此事後並未立即派系人員進行相關調查,反而說過幾天回家處理,人命關天還有什麼比這重要。
這樣的處事態度簡直讓人憤慨,希望案件能儘快的水落石出,還逝者及家屬一個公道,但願公平正義能將深不見底的真相挖掘出來,將犯罪之人繩之以法。
行人外
毫無疑問,7歲女童的死亡和武校有著莫大的關係,雖然學校一直緊稱“孩子是跌倒的”,然而在視頻監控和孩子的外傷來看,顯然是外在因素導致的,這個問題學校是沒有什麼可爭辯的,必須為此負責。
我們看到,這所武術學校是寄宿制就讀方式,那麼在校期間的所有安全都與校方有關係。因為在校期間,學校是有責任確保孩子們安全的。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便是孩子突然跌倒死亡,學校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孩子的死在你的監護範圍之內,家長付了在校的錢,你就要負好這塊責任。
從整個事件來看,疑點很多,而且學校的有些說辭也漏洞百出。當家長提出要看監控時,監控又出現了那些我們“習以為常”的慣例,又!壞!了!而且這些已經壞了的攝像頭還是在關鍵部位,唯一的一處模糊可見的視頻,家長還是在與校方的爭奪中獲取,這種行為不得不讓人生疑,既然是正常跌倒,為什麼還遮遮掩掩呢?
而且據調查,孩子在校時,還曾經與武術教練、以及同學們發生過沖突,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證了發生毆打的可能性。
實際上,對於全託性質的學校,特別是針對年齡段小的孩子,我認為是不適宜進行全寄宿模式就讀的,一個才7歲的孩子,尚且沒有自立能力,而且也不懂的人際交往,特別又是在武術學校,很容易給孩子的童年帶來成長上的陰影。所以家長在選擇時,一定要慎重,不能把屬於自己的義務拋開別人。
元芳有看法
很痛心!作為一位母親,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心如刀絞。孩子的媽媽會是何等煎熬?短短兩天,孩子就這樣離開人世,這樣的事情給家人帶來的是晴天霹靂般的打擊。
當新聞報出來的時候,總也不忍心去翻看,因為每一次翻看這樣的新聞,就如在自己的心上撕開一道傷疤,身為外人,就已經痛不欲生,孩子的親人,那種失去孩子的心痛會是心裡在滴血。
網上大致瞭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據孩子的父親鄧先生講述,4月7日,自己的女兒被送至河南登封少林寺小龍武校學習,4月7日,鄧先生接到校方電話稱,自己的女兒突然暈倒,經搶救無效死亡。
鄧先生為河北邯鄲人,因為看到鄰居將孩子送至河南登封學習武術,效果不錯,所以決定把自己7歲的女兒也送到登封學習武術。鄧先生最終選擇了登封少林寺小龍武校,一年學費2.1萬元,已經交1萬元,而且前半年是全託。
1、鍛鍊是初心,不要被迫成長
可以看出來,鄧先生是看到鄰居家孩子去武校學習效果不錯,所以決定把自己7歲女兒也送至河南登封學習武術。7歲,應該來說是要上小學一年級了,把孩子送進這樣一所武術學校,不知幼小的孩子心裡是何感受?
7歲的孩子,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是每天上學,放學家長接送,家長陪伴輔導作業,更是需要陪伴著孩子的成長。而事件中的小女孩卻被送至這種封閉管理的武校,遠離父母,自己學著在陌生環境中成長。
鄧先生表示,自己初心是為了鍛鍊孩子。但是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性格,家長不能為了“鍛鍊孩子”的願望,就把孩子放進自認為的好學校。
網上發佈的視頻中,有一段看著孩子似乎是受到了同學的挑逗,然後自己慢慢走上臺階的視頻。不知道到底發了什麼?也不知道同學對孩子說了些什麼?孩子踽踽獨行的背影中滿是心疼。
2、學校良莠不齊,選擇需謹慎
現在的民辦教育如火如荼,正是看到了眾多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願望。家長們想著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能苦了自己的孩子,所以竭盡全力給孩子最好的教育。
現實中民辦教育良莠不齊,外表光鮮亮麗,說得天花亂墜,但真正的教育管理卻漏洞百出。現在很多的民辦學校都是以“利益”為前提,偏離了教育的真正目的。所以家長們在選擇學校方面,也要擦亮眼睛,不能因為幾句宣傳就把孩子送進自己認為很好的學校。
3、不是個案,是管理瑕疵還是偶然?
今天上午網上又爆出:河南少林武校學生意外死亡非個案,10個月內已有兩學生死亡。10個月前,一名16歲少年在該校受傷後救治無效死亡。屍檢結果顯示,其因“外力作用頭部致硬膜下出血引起顱腦損傷死亡”。
孩子父親表示,對於孩子致傷學校有兩種說法:學校剛開始是說掉下床摔得,後來又說是站隊的時候暈倒了。最後,孩子父親哽咽說道:“想給兒子討回公道,想明白我兒子咋樣死的。”看著哽咽的父親,更迫切的是需要真相。
現在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我們希望看見事實真相,給逝者親人一個合理的解釋。
餘爭的世界
武校發現女童傷亡後,校方領導應立即通知家長撥打醫院120組織搶救,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門報告,並撥打110報警,控制住女童傷亡相關責任人。向受害人家長主動承擔責任,安撫家長,處理孩子後事,學校成立調查組在人力物力上等方向積極配合警察調查此事,組織學校教職工通報此事,開展校內整頓,教育廣大教職工師德育人等。校方毆打孩子父母是違法行為,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對的,只能給事情處理帶來不利影響,進一步升級。警察介入後要立即控制校方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向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此事,爭取主管部門配合調查,對亡者進行法醫鑑定,徹查事故原因,追究校方管理責任,甚至關停校經營,追究校方領導和責任人的刑事責任,給受害者及家長一個合法結果。此事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堅決杜絕學校傷童現象,營造一個安全穩定合諧健康的美好社會。
普願安全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當一個學校有幾千人時,管理部門就不可能解散學校,而會通過各種調解方法處理問題,不僅學生的去留,還有當地的經濟利益。
武校有他正面的東西,鍛鍊身體,收留不聽話的孩子,培訓武術運動員,傳播中國文化····但武術學校同時也是一個大雜小社會。有錢人希望孩子練武術,尤其是廣東、福建一帶,早期有很多,這些孩子家裡有很雄厚的經濟,做生意其實和學歷高低關係不是特別大,因為他們的父母就是改革開放時期創業成功。觀念裡有這種重實踐,輕學歷的思想,當然現在改變了很多。越是有錢總往高學俯跑,尤其國外的野雞大學混一個也很響亮。
有錢的孩子都不好管,他的閱歷比我們一般人見多了。甚至還有一些特傻的孩子也會被送到武校。能想去練武術的,大部都是膽大的,有些強勢的家長和孩子。
也就是這樣,他們的管理方法與一般的學校有所不同。例如我們福建的武術學校一般是用教練和教官來管理學生的生活。而本身這就有點矛盾,學歷好的專業武術技能就一定會差些,武術技能厲害的差不多文化知識就會差些,文武雙全很少。
並且武校作為一種商業行為的學校,並不是全部聘請優秀的教練,只有校隊,優秀隊才有聘請好教練,更多是很普通的教練,有些甚至是自己學校的畢業生,這就難免管理簡單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