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与前女友“和好”遭拒后 男子带刀威胁对方被拘

4月16日,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发布消息称,4月15日,湖北曾都西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男,34岁,湖北孝感人)。

提出与前女友“和好”遭拒后 男子带刀威胁对方被拘

据查:王某与前女友小梅有感情纠纷,4月13日王某约小梅在大润发广场见面,提出继续同小梅谈朋友,遭到拒绝后,王某便多次给小梅发威胁信息进行恐吓。4月14日15时许,王某将在某市场买的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裁剪刀携带在身上,再次约小梅在大润发附近见面商谈,小梅仍不同意王某的“和好”要求,恼羞成怒的王某正言语威胁小梅时,幸好民警及时赶到。

提出与前女友“和好”遭拒后 男子带刀威胁对方被拘

目前,王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被处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民警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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