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司机无证驾驶 害人害己

4月2日,开封的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刚过青年路电厂就被在此执勤的土柏岗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査获。

民警让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张某无法出示,于是,民警带张某来土柏岗交管巡防大队做一步处理。

经询问,张某在未能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凭借自己驾驶过拖拉机的那点儿经历,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着小型汽车上路,没想到刚出门不久就被土柏岗交管巡防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面对严厉的处罚结果,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于培振 卢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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