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關注:“有形覆蓋”邁向“有效覆蓋”——浙江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

深度關注:“有形覆蓋”邁向“有效覆蓋”——浙江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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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8年底,浙江省一級已全面完成派駐機構新一輪機構調整和人員調配

■派駐機構、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力量打通使用,大大提高了各方力量協調配合的效率

■依託企業、高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企業、高校紀委合署辦公

3月27日上午9時許,浙江省財政廳大樓的一間談話室裡,兩位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的工作人員正在與一位公職人員進行談話:“我們根據信訪反映的線索向你核實有關情況,希望你如實說清。如果故意隱瞞、捏造或誇大事實,要承擔相應的紀律和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該組的其他兩位同志正在另一個房間與審計、財務人員核查另兩條問題線索,還有兩位同志正拿著開具好的介紹信打算出門開展一條新問題線索的外調工作。“派駐機構改革以來,我組共收到信訪件20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50%;處置問題線索8條,已經辦結3條,5條正在處置過程中,工作量比改革前翻了好幾番。”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財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徐首紅告訴記者。

這是去年底以來,浙江深化省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後取得顯著成效的縮影。浙江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任振鶴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浙江省委、省紀委堅持把派駐機構改革納入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大格局,結合浙江機構改革實際,高站位謀劃、高標準推進,推動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

“一減一增”整合派駐機構力量,推動派駐機構“提質增效”

派駐監督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監督制度,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然而,由於改革前派駐幹部的幹部推薦、經費保障、福利待遇等在駐在部門,有的派駐幹部存在“人在屋簷下,拉不下臉來監督”的思想;有的派駐幹部感覺離紀委機關太遠、被邊緣化;有的派駐機構長期零立案,成了“不抓老鼠的貓”……

2018年12月19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召開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會議,此後不久出臺了《關於深化浙江省紀委省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明確省紀委省監委通盤考慮、統籌推進派駐機構與機關幹部選調錄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教育培訓、黨建工作和經費保障一體化。至2018年底,省一級已全面完成派駐機構新一輪機構調整和人員調配:改革後,派駐機構由35家減少至25家,減少單獨派駐、以綜合派駐為主;派駐機構編制數平均達到9.8名,編制最少的由原來的4名增加到8名,在“一減一增”中達到了派駐機構設置更加科學、力量更加集中、監督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標。

3月27日中午12時許,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副組長盛漢鋼和同事在外完成詢問證人的工作後,匆匆趕回單位接受記者採訪。作為去年12月派駐機構改革以來全省派駐機構聯合實施的第一起留置案的辦案人員,盛漢鋼對改革的感受尤為強烈:“改革前我們組只有4個人,辦案力量不足,我以前只參加過對違紀案件的紀律審查工作,一般都是以監督執紀第一、二種形態處理。我感到,派駐幹部的能力恐慌主要來自於兩方面,一是發現問題能力不夠強,二是辦案能力欠缺。通過全程參與辦理這起留置案件,我不僅熟悉了辦案流程,還學到不少辦案技巧,增強了發現問題的能力,這是一次難能可貴的實戰練兵機會。”

談起對改革的體會,省紀委省監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王炅用三個“很多”概括:工作忙了很多,工作內容實了很多,組內人員戰鬥力提升了很多。該組從過去只監督省人大機關一家單位,新增了對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3家單位的監督職責,工作量增加了不少;除了原先的紀律監督,現在派駐紀檢監察組在監察調查中也開始嘗試使用除“限制人身和財產權利”外的監察法賦予的調查措施,處置問題線索能力得到提升;組裡實有人員編制從原先的6人增加到8人,新交流過來的同志辦案經驗豐富。

“綜合派駐短短3個月,我們通過建立完善信訪舉報平臺、參加重要會議、開展專項檢查等,共發現4家單位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方面的問題34個。”王炅介紹,“比如綜合派駐後第一次參加某單位黨組會議時,我們發現某項目的監理單位招標採用單一來源採購的方式不符合規定,當即在會上提出了否定意見,黨組會後重新制定了招投標工作方案。”

密切派駐機構與紀委監委機關聯繫,變“單兵作戰”為“集團會戰”

“改革後一個很大的感受是我們同省紀委省監委機關的聯繫更加密切了。”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組長俞慧敏舉例,今年春節前組裡發現了一個問題線索,春節假期後上班第一天就及時向負責聯繫該組的省紀委省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報告,並在該室協調指導下聯合開展初核調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省紀委省監委第三監督檢查室主任解硯對此很有同感:“改革後,派駐機構、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力量打通使用,由同一位副書記具體分管。這樣的組織架構,大大提高了各方力量協調配合的效率。不論是派駐機構,還是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只要工作需要,通過分管領導協調,能夠迅速整合力量,變‘單兵作戰’為‘集團會戰’,合力推進執紀監督或案件查辦工作。”他舉例,近期駐省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收到了一件反映領導幹部涉嫌職務違法的問題線索,該線索既涉及省管幹部、又涉及處級幹部,經分管領導協調,較快實現了派駐機構、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三家聯辦的工作格局。今年2月以來,該室會同派駐機構聯合處置問題線索13件,會同派駐機構對1名幹部實施問責,指導4家派駐機構開展初核工作,協調1家派駐機構與地方監委聯合處置涉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

派駐機構與紀委監委機關關係進一步密切,還體現在派駐幹部與委機關幹部的交流輪崗上。據不完全統計,改革以來,省紀委省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幹部已輪崗超過76人次,其中派駐機構之間交流59人次,機關與派駐機構間交流17人次,真正實現了打通使用、一視同仁。

進一步加強對國企、高校監督,實現對行使公權力人員監督全覆蓋

“我們希望你們對剛才提到的7個方面重點問題作進一步瞭解,有什麼困難也請你們提出來。”3月27日下午3時,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的一間辦公室裡,來自某省屬高校紀委的3位同志正在與該組同志就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某問題線索開展會商。

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郭麗華介紹,改革後該組及時與省紀委省監委有關監督檢查室建立信訪信息共享、政治生態研判、監督辦案協作等工作機制,與省屬高校建立健全線索上報、案件辦理、日常監督信息集中管理制度,今年一季度已處置問題線索88件,其中本級重點處置了8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

根據中央《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中關於國企、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有關精神,省紀委省監委授權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分別對省屬企業、省屬高校履行監察監督職責。同時,依託企業、高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企業、高校紀委合署辦公。

3月26日下午2時許,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的會議室內,來自浙江某市監委的5名工作人員從該組拿到了某省屬企業中層幹部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的問題線索材料,並就細節問題與該組工作人員深入交流。幾天前,省紀委分管副書記已就此案召集相關監督檢查室、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和上述市監委有關負責同志開展會商,決定將此案交由該組和上述市監委聯合展開審查調查。“改革後我們組的精準監督能力、問題線索處置能力、審查調查能力明顯提升,今年以來已有6起案件與地方監委開展聯合調查。”該組組長白劍峰表示。

目前,浙江各地級市的派駐機構改革也按照省級派駐機構改革的精神陸續部署開展:1月16日,金華市正式印發方案,市本級派駐機構由原來的32家合併為19家;2月25日,寧波市紀委市監委召開派駐(出)機構改革工作會議,目前人員已全部到位;杭州於3月7日召開派駐機構改革工作會議,市級派駐(出)機構從46家調整到27家……

浙江省委書記車俊說:“省紀委省監委深化派駐機構改革較好地完成了上半篇文章,下一步要繼續做好下半篇文章,加強管理,發揮好派駐監督作用,真正推動派駐機構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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