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商業洞察 丨 作者 / 劉潤 整理 / 程志

奔馳 4 月 13 日就“哭訴維權”發表聲明後,我寫了一篇文章——《讀完奔馳的聲明,感覺有幾個不妥之處,忍不住想說.....》。

文章的本意,是提醒奔馳公關部,要正確處理互聯網時代的“危機公關”。

今天,奔馳終於表示出道歉的態度了。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那問題來了?為什麼前幾天,奔馳發出的官方聲明,讓人如此心寒?

有很多朋友在後臺留言,大意是:奔馳是一家非常好的公司,是有著百年曆史的著名汽車品牌;奔馳的員工,也都是市場上非常優秀的人才。

那麼這群如此優秀的人組成的公關部,為什麼還會發這樣的聲明、犯這樣的失誤呢?

打個比方,就好像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點了把火。



1

為什麼奔馳公關部

會給自己點把火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對我們很多創始人、企業家會有很多借鑑意義,等讀完此文,相信一定會給你一些啟發。

首先,提醒你注意的是:發表這個聲明的奔馳公關部,代表的不是奔馳,最起碼代表的不是奔馳傳承百年的奔馳精神。

那到底誰能代表奔馳?

肯定也不是 4S 店,4S 店是奔馳的一個經銷商,這次還捅了奔馳一刀。

那是奔馳中國嗎?

雖然官微認證的主體是奔馳中國,但它也不能代表奔馳,為什麼?

我們先要了解,在管理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也是整個微觀經濟學的一個大難題,叫做“

委託代理機制”。



2

什麼叫“委託代理機制”


我們以最簡單的小賣部生意為例。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假設,你去開個小賣部,一開始就你一個人,生意好點了,老婆也參與進來,一起經營。

那你倆會不會偷偷拿走店裡的錢?你會不會說,今天加班,老婆你給我發個加班費吧。

不會的,為什麼?

因為在這個小小的店裡面,你和你老婆,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所有的利益,所有的權利,所有的責任,在這個小範圍之內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對你的這家小賣部來說,幾乎不需要什麼管理,因為責任和權利是完美匹配。

在這個情況下,其實“管理”這件事並不複雜,恰恰是因為此時沒引入“委託代理機制”。

再次回到剛才的話題,到底什麼叫委託代理機制?

小賣部生意越來越好,你們夫妻倆忙不過來。這時你就要招第一個非你家族的員工進來。

她和你沒有血緣關係,沒有未來的財產繼承關係,她來,是因為你給了報酬、發了工資。

既然你給她發工資,她就有一個責任範圍,就是說你把這個責任委託給她,這就叫委託。

然後她就拿著你的委託和你給她的報酬去行使權力,然後她作為你的代理人,去做那些你其實沒有時間來做的事,這就叫委託代理機制。

所以,只要開始招了第一個員工,公司就進入了委託代理的邏輯,只不過一開始你委託代理的可能是一個很小的責任而已,不會對公司產生大影響。

可是公司越做越大,創始人、創始人家族和幾個創始人,你不可能去控制一家公司,公司裡絕大部分的人都是代理人,這就變成職業人了。

有一些職業人士提供的是專業技能,比如我會修車,擅長維修,你給我多少錢,我就修一輛車;有的人是律師,可以幫你打官司;有的人會寫代碼等等……

我們不會給這些專業人士太多權力,我們給的是責任和義務。

可是有的人他不提供專業技能,他提供的是決策能力、或者說管理能力,這些人就是經理人。

我們會賦予經理人更多的權力,他們會在更大範圍內作出決策。

我們常說的“決策”,本質就是對資源的使用權,對資源的分配權。

我們給了經理人更多的資源分配權,這是個很大的權利。

但是這就會出現一個問題:萬一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怎麼辦?

你當然希望利益是一致的。

可真實世界裡,你們的利益能不能一致,主要看你們之間的約定和彼此的利益是不是能夠相容,也就是我們說的“激勵相容”。



3

什麼叫“激勵相容”


比如一家民企,公司股東大會委託董事會行使權力,董事會再委託管理層經營公司。

公司越來越大,有了分公司,再大全球都有了分部。

層層委託代理,這個鏈條就會越來越長,直到真正管理事務的人,不是資產的持有者。

理解了這些之後,我們再回過頭理解奔馳這次事件,奔馳中國的微博,發出了這條聲明,其實未必能代表奔馳,它代表的也許只是奔馳的公關部。

為什麼?這不是同一個部門嗎?

奔馳中國的經理人和奔馳總公司之間其實就是委託代理關係,奔馳中國的經理人跟奔馳總部之間,其實籤的也是一個協議而已。

這協議是:我要幫你在中國進行更好的銷售,我要幫你在中國維護良好的聲譽,我要在中國戰勝更大的競爭對手,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這個協議在大家都獲益的時候沒有問題,但問題就是在於,如果有一天大家利益不一致了怎麼辦?

我們現在回到這個案例上面,奔馳的公關負責人,他肯定不是奔馳總部的人。

那麼就會出現問題,他要不要在寫的第一封聲明裡面,拼命道歉、往死裡道歉?

我們奔馳錯了、我們奔馳在這件事兒上做得特別不好……這樣,先給你派一輛免費的車,然後立刻調查,這個免費車在我們沒有調查清楚之前,你就先用著,給你奔馳最好的一輛車。也就是說,雖然我們還沒調查清楚,但歸根結底都是我們的錯。


如果我來寫,我就這麼寫。

如果真這麼寫,我估計互聯網世界就不會炸鍋了。

其實,這對奔馳中國來說並沒有什麼成本,只不過是一輛車的使用權罷了。

那奔馳的公關部,他敢不敢這麼寫呢?

其實這就是委託代理機制導致利益出現了不一致。

如果他第一時間沒有跟上級溝通,立刻這麼寫,會怎麼樣?

這會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是:老闆說不錯,很好! 第二種可能性是:老闆說誰給你權利啊?這個車你從哪個部門審批的?


如果是第二種可能性,這個人可能位置就不保,所以最保險的做法是不承諾,至少他不會被罵。

對他來說,品牌被人罵,跟他被罵,這兩件事情哪個更重要?肯定他被罵更重要。

這時,你發現利益不一致了。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 上週,我跟熊太行也聊到了這個話題


他稱之為“利益接合部”不緊密




4

委託代理人考慮的問題


但是假設,如果讓一百年前梅賽德斯奔馳的創始人們來寫這個東西,他們會怎麼寫?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我想很有可能就是我剛才那個寫法。

因為品牌就是他,他就是品牌。

他就像是那個小賣部的店老闆,所有的事兒,都是他自己的,他一定會用最好的方式來對待。

而公關部門不一定,公關部門考慮的是首先我絕對不能犯錯。

公共部門考慮的是一旦我認錯了,這就會帶來什麼結果?甚至公關部會把這事彙報給奔馳中國 CEO,我猜這位 CEO 可能想的是另外一些事了——

如果我們真的認錯了,這會帶來什麼結果?可能整個中國很多人都會來找我們,很多人找我們賠。一賠,我們今年的銷售業績可能就因此大受影響,就會造成很多的退車,那我的業績怎麼能完成?完不成業績會被總部罵。那麼被總部罵還是奔馳品牌被人罵,這兩件事情我到底怎麼選?還是選擇我不被罵吧,至少保住業績,扛也得扛過去!品牌受傷在大多數情況下我保護他,可是當品牌受傷和我受傷之間要選一個的話,我當然選擇我不能受傷……


所以這就是委託代理機制所帶來的問題。

這時,再回過頭去看奔馳的聲明,你就會發現為什麼會寫成那樣。

因為每一個人都不想擔這個責任。

如果擔責任是往好的方向走就算了,如果沒有往好的方向走,那麼他就可能會有巨大的風險,甚至被幹掉。

那我幹嘛要被幹掉?我寧願不犯錯,律師說怎麼寫,我就怎麼寫。



5

委託代理人考慮的問題


如果理解了委託代理機制之後,你再回過來看盒馬鮮生和海底撈。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為什麼奔馳漏了油,公關部卻給自己點把火?


為什麼盒馬鮮生和海底撈能夠非常好的處理?

當然跟他們發自內心對消費者好有關係。

那你說奔馳就不是嗎?

奔馳我相信也是一家特別好的公司,雖然今天奔馳被罵成這樣,但是你找到一個比奔馳更好的車,其實也不多了。

所以奔馳也一定是為消費者著想,否則做不出這麼好的車。

就是因為委託代理機制,在短期的業績考核上和品牌的長遠價值上,他們做了取捨。

而對盒馬鮮生和對海底撈,為什麼他們就能反映的很好?

那是因為盒馬鮮生和海底撈他們的創始人還在,對品牌的傷害就是對他的傷害。

所以他寧願犧牲短期利益,說我錯了,我賠,我死了都得賠。

因為他知道這品牌創立是不容易的,在這個時候他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在這個有胸懷的創始人還在的大公司裡面,這種問題處理的通常都會好很多很多。

可是一旦進入委託代理機制之後,利益一旦分割了,這個時候所謂的官僚體系就會暴露出來。

奔馳的這封聲明的背後,可能不能代表奔馳,至少不代表奔馳精神。

它只代表了奔馳的公關部,甚至只能代表奔馳中國這些職業經理人,在自己職位上的一些考量。



最後的話


我相信,激勵相容和委託代理人的話題,可以給企業家、創始人更多啟發。

要知道:我們委託的代理人,都有他自私的一面。

我們要設計出職業經理人和品牌之間激勵相容的制度——越自私,品牌越發揚光大。

只有這樣,才不會讓自己委託的職業經理人在遇到危機的時候,往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品牌上捅上一刀,再點一把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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