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3日10時30分,鄂旗交管大隊執勤民警在鄂托克旗境內烏賽線線64公里處執勤過程中,發現一輛無牌摩托車執勤民警緩緩駛來,隨即民警對摩托車例行檢查,發現駕駛員杜某某實施了駕駛無牌照機動車輛的違法行為。
駕駛員杜某某陳述:這輛無牌摩托車已經駕駛了5年之久,從未被查處,自己也從來沒有把駕駛無牌摩托車當一回事。今天10點左右,一個人騎摩托車從家出發準備去阿爾巴斯中心衛生院買藥,原以為今天也和以前一樣沒什麼事,誰知被交警查獲。
交警提示:
在沒有取得臨時號牌前,不要開著無牌的車上路,按交通法規定,還沒有登記、取得正式車牌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不需要交驗車輛,車管所會根據行駛路程需要辦理有效期不超過30天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申請臨時號牌時,只需要拿齊有關材料就可以了。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
3、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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