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农村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

德州新闻网讯

山东省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救助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可于5月20日前到各乡镇妇联进行登记,乡镇妇联将统一汇总数据至县妇联,并由市、省妇联进行审核。

此次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对象需为农村户籍;贫困状况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即经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或者是既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同时又获得民政部门农村低保认证的贫困妇女。再或者是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但家庭人均收入确实较低(以国家贫困线为参照标准)或因本人患病、其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贫困的患病妇女。

需要申报的农村妇女需要填写《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申请表》,(到乡镇妇联领取)简表、详表都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原件、医疗报销清单复印件;贫困证明。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申报将由乡镇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录入,然后市妇联审核,再是省妇联审核。(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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