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非法捕撈水產種質資源,嚴懲!

記者近日瞭解到,針對近年來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佔用、破壞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和生態環境,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水產品現象時有發生的突出生態問題,福建省南平市檢察院部署在閩北6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開展為期一年的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

“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非法捕撈水產品,不僅對國家保護的水產種質資源造成破壞,影響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的繁衍生息,還對保護區內的水域生態系統造成損害。”據南平市檢察院生態處負責人介紹,開展專項行動,旨在立足檢察職能,通過立案監督、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提起公益訴訟等手段,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種質資源犯罪,積極修復受損的水域生態環境。

為進一步規範和指導實踐,南平市檢察院專門研究制定了《南平市檢察機關關於開展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的意見》,要求對發生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的刑事案件,原則上一般不取保候審,對於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堅持捕不過三天,訴不過一週。同時對於該類型案件,原則上不建議適用緩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加大罰金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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