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租友”市場陷阱重重

近年來,伴隨“催婚”現象的出現,各類租友網站應運而生,成為不少單身、離異男女青年應對父母催婚的“神器”。與此同時,租友網站也引發許多問題,甚至產生各種類型的違法犯罪。以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為例,2018年,該院便受理涉及網絡“租友”的民事糾紛15起。因此,有必要對該類案件的特點進行分析,並給出行之有效的建議和對策。

當前涉及網絡“租友”類案件存在以下特點:

所涉法律關係錯綜複雜。網絡“租友”平臺涉及求租方、出租方以及他們的親朋好友、網絡平臺等眾多主體,所涉糾紛涵蓋隱私、人身傷害、財產損害、居間等眾多領域,法律關係相互交織、關聯,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甚至是違法犯罪。

魚龍混雜導致亂象叢生。租友網站的逐利性決定了其註冊門檻普遍較低,用戶信息的真實性多無法得到保障,致使網站會員魚龍混雜,有的打著“租友”旗號行騙,也有的利用租友網站作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捷徑。

網絡平臺管理混亂不堪。監管的缺位和網絡平臺的自身侷限性,使得網絡平臺對註冊會員的身份信息怠於履行審核義務,對“租友”合同的締結與報酬價格等信息也缺乏向委託人如實報告的意識,同時缺乏對會員個人信息的有效保護機制,信息洩露屢見不鮮。

焦點問題爭議大且裁判不一。租友作為一種新型交易形態,尚沒有法律法規予以明確具體規定,實踐中對於租友法律關係的性質、租友合同的效力等焦點問題存在諸多爭議,裁判理由和結果也各不相同。

針對前述特點,建議採取以下對策:

強化“租友”騙局防範類法治教育。司法機關應當向社會大眾進行廣泛的宣傳,提高群眾對網絡“租友”騙局的防範性和警惕性。讓群眾擦亮雙眼,一旦在“租友”過程中被欺騙,應當及時報警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呼籲單身青年理性看待長輩催婚,切不可病急亂投醫。

切實加強網絡“租友”平臺行業自律。鼓勵成立網絡平臺自治組織,通過制定自律規範,切實提高平臺註冊會員的審核門檻,加強會員個人信息的保護,一旦發現網站會員存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告知監管機構,並取消該會員的會員資格,實現平臺的良性發展。

著力健全規範網絡“租友”法律法規。在立法層面對涉及網絡“租友”類案件的相關法律空白點予以明確,同時,加重網絡平臺違法違規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具體責任,為監管和執法提供法律依據,從而防止部門間推諉扯皮,構建起各部門統籌協調的網上統一合力協作平臺。(毛曼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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