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黨組、黨委不同之處

黨組不是一級黨委,而是上級黨組織在非黨組織中的派出機關。黨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必須服從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的領導,代表上級黨組織指導本機關和直屬組織內黨的工作。這是黨組的特殊性質。

黨章第四十六條中規定:“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在這些單位成立黨組是為了加強黨對各方面工作的領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各方面工作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進行。黨主要通過設在這些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的黨組來實現對這些組織的領導。黨組成員一般都有行政負責人的身份。

黨組和黨委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黨委是由黨員大會或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而黨組的成員、書記、副書記都是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

(2)黨委可以直接接收或批准接收黨員,而黨組則不能。

(3)黨委可以直接決定或批准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黨組一般不能直接決定或批准對黨員的紀律處分。

(4)黨委可以召開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或黨代表會議,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而黨組不能召開這些會議和選舉出席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5)黨委向同級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接受黨的上級組織的領導,而黨組則不是一級黨委,必須在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領導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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