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交警執法,嚴懲不貸!

阻礙交警執法,嚴懲不貸!

4月10日,吳某昆因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被扶綏縣公安局城廂派出所行政拘留9日。

3月18日當晚8時40分許,扶綏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在龍樂路青年產業園管委會路口執勤時,發現桂N80*38重型半掛牽引車有違法嫌疑,於是示意該車靠邊停車,但該車司機並未減速停車接受檢查,而是加油門衝卡,一路開到南國銅業舊門口方向停在路邊。民警隨即前往查看,發現駕駛人不在車上,駕駛室裡有一女子,經詢問獲知該車駕駛人是吳某昆,其是吳某昆的妻子。經檢查,桂N80*38重型半掛牽引車有非法改裝、嚴重超載交通違法行為嫌疑,民警多次要求該女子通知駕駛人吳某昆出來接受調查,但直至當晚11時30分,吳某昆仍未出現。

為了防止證據滅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規定,民警決定用大車鎖鎖住該車左右前輪。鎖車前,民警再次要求該女子通知其丈夫立即出來接受調查處理,但該女子說其丈夫離開前沒有拿手機,無法聯繫。之後,民警依法使用車鎖鎖住桂N80*38重型半掛牽引車左右前輪,並告知該女子,通知其丈夫第二天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處理。3月19日上午,該車駕駛人吳某昆並未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處理,民警隨即前往停車地點,發現該車已經不在現場,鎖住左右前輪的兩把大鎖也不翼而飛。

3月21日,該女子到交警大隊諮詢如何處理桂N80*38重型半掛牽引車,民警告知其應當配合工作,通知駕駛人吳某昆立即把車輛開到扶綏縣瑞麗涉案停車場停放,然後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但該女子以種種理由拒絕配合。直至3月25日,駕駛人吳某某才將桂N80*38重型半掛牽引車開到涉案停車場停放,併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據吳某昆交代,他當天為了逃避交警處罰而衝卡,但衝卡後又擔心交警追趕,所以就停車在路邊,然後逃跑,等交警離開現場了,把車鎖撬壞並開走車輛,在公安機關的強大攻勢下,自知逃不過處罰,最終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罰。經充分調查取證,交警大隊民警將吳某昆移交至扶綏縣城廂派出所處理。

吳某昆為逃避交警處罰,不服從交警指揮,並故意損毀車鎖,性質比較惡劣,應嚴懲不貸。最後,扶綏縣城廂派出所對吳某昆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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