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開展六個專項活動 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省檢察院:開展六個專項活動 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省檢察院:開展六個專項活動 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如何進一步在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發展中貢獻檢察力量?近日,省檢察院出臺方案,決定從2019年4月上旬到年底,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立案監督、民營企業涉嫌犯罪案件“掛案”清理、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黑惡勢力犯罪、依法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職務犯罪、涉民營企業民事案件監督、涉民營企業行政審判和執行監督六個專項活動,以有效抓手深化落實最高檢辦理涉民營企業“11條執法司法標準”和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服務民營企業發展“30條意見”。

省檢察院:開展六個專項活動 護航民營企業發展

開展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對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人士合法權益犯罪應立未立案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將經濟糾紛拔高為刑事犯罪,危害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開展民營企業涉嫌犯罪案件“掛案”專項清理活動。對涉民營企業長期“掛案”的案件進行甄別,對確因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與非罪不清導致偵查難以開展、訴訟陷入停頓的,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堅持支持改革、激勵創新、保護創業,依法監督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開展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黑惡勢力犯罪專項活動。重點對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民營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加強跟蹤督辦。

開展依法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職務犯罪專項活動。依法嚴厲打擊涉民營企業的索賄、受賄、侵佔、挪用,以及因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給民營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翫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犯罪。

開展涉民營企業民事案件監督專項活動。妥善辦理申請民事監督案件,積極開展涉民營企業生效裁判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抗訴、再審檢察建議作用,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推動與法院、公安機關建立打擊虛假訴訟工作聯動機制,依法監督糾正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虛假訴訟。

開展涉民營企業行政審判和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加強對涉及民營企業行政審判的監督,對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抗訴。對涉及民營企業的行政執行活動,發現法院、行政機關違法執行或者不履行、怠於履行執行職責的,依法提出檢察建議。

方案強調,要加強涉民營企業典型案例報送和發佈工作。針對如何落實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是否存在差異性、選擇性司法等情形,認真開展典型案例報送評析,省檢察院適時與省法院聯合發佈典型案例。要注重做好涉民營企業檢察建議的追蹤落實工作。結合辦案,圍繞檢察機關如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依法經營、防控法律風險,以及干擾民營經濟發展,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有針對性地發送一批檢察建議,及時追蹤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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