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生態宜居城

新《環保法》頒佈實施以來,鄂溫克旗認真組織學習並貫徹落實,在工作中結合自治旗實際逐條逐項梳理。同時,該旗在組織新《環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學習宣傳的基礎上,制訂完成《年度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方案》,對轄區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該旗始終將國家環境保護計劃、規劃、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實作為工作重點,並結合實際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具體實踐。在制定的《鄂溫克族自治旗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中,將環境保護作為主要內容進行規劃,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為推動自治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遵循,明確了任務。此外,該旗還制定了《主體功能區規劃》,正在劃定生態紅線,確保自治旗各項工作嚴格按照規劃執行。

鄂溫克旗黨委、政府要求領導幹部,要切實擔負起全旗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壓實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重點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工作責任體系,嚴格執行環保準入制度和產業政策目錄,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要深入落實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制改革,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堅決查處一切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為認真履行“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旗委、旗政府出臺《鄂溫克族自治旗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在具體工作中,統籌考慮環境保護工作任務,為環保部門增加人員編制和專項經費。同時,全力支持環保部門發揮統一監管職能,支持“雙隨機”“雙約談”“雙通報”的執法方式,對環境違法行為和行政不作為行為,嚴厲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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