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村霸”案

4月17日上午,云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云梦县政法干警代表及部分被告人家属共30余人参与旁听。

云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村霸”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始,被告人张某某(时任云梦县下辛店镇野咀村村委会主任)对承包该村309亩低田湖用以经营养殖业的张明华等承包人提出上涨承包费、交纳90余万元复垦费等无理要求,被张明华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4月始,被告人张某某(时任云梦县下辛店镇野咀村村委会主任)对承包该村309亩低田湖用以经营养殖业的张明华等承包人提出上涨承包费、交纳90余万元复垦费等无理要求,被张明华等人拒绝后,张某某便亲自或指使他人到养殖基地采取砸坏承包人居住房屋、封锁养殖基地大门、掐断电源等手段发泄不满情绪,逞强耍狠。2016年,被告人张某某违反电力法,以停电相要挟,指使村干部共收取张明华等人电费30000元,张明华等人实际所用电费7205元,强行多收电费22795元。2017年2月25日,被告人张某某雇请两台挖机,在未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许可和张明华等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指使挖机司机和村民将鱼池边搭建的房屋、鱼棚等设施拆毁,经鉴定,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42128元。另2006年,被告人张某某以云梦县锦源粮油食品厂废水排放污染农田为由,多次组织、指使本村老年村民到厂方闹事和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访,致使该厂被迫多次停产,其中2013年至2014年该厂停产达八个月之久。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张某某采用胁迫手段以借款为名向该厂借款人民币95000元,至今未还。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历时共三个小时,全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结束。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