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对阵热刺,略伦特明显的手球进球,为何主裁判没有判罚进球无效?

流星看球


今日凌晨,欧冠四分之一决赛在曼彻斯特打响。热刺以4-4的总比分打平曼城,且因为客场进球多,直接晋级欧冠四强。在比赛中,因为对VAR技术的使用,比赛中出现许多争议。

尤其是第73分钟,特里皮尔开出左侧角球给到禁区,前点的孔帕尼争顶没能碰到皮球,门前高高跃起的略伦特用身体将球挡进球门。主裁判经过观看VAR视频回放,认为此粒进球没有问题。但从电视转播的镜头上来看,皮球很明显的接触到了略伦特的手,其实应该是个手球,而主裁判却判定了有效。同样的情况,斯特林在补时阶段进球,裁判通过观看VAR视频回放,判罚阿圭罗越位在先,进球无效,直接改变了比赛的结果。

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裁判认为略伦特进球时,球是先打在手肘上的,但是手肘并没有张开,而是收在身体上,然后皮球跳转到腿上,进球。略伦特并没有通过手球改变球的运行轨迹得利,,他是大腿将球打进的,所以不应当判罚他手球。

而斯特林的进球则是因为当球击打在席尔瓦腿上时,阿圭罗正处于越位位置。不论席尔瓦是否是有意触球,只要当时最后一次触球的是曼城球员,这球弹到阿圭罗脚下,那么阿圭罗都是越位。但曼城的队员和教练可能并不认同这些说辞,瓜迪奥拉,费尔南迪尼奥,费迪南德都在赛后采访中表示对裁判判罚的不服,还有对实行的新技术VAR的质疑。费尔南迪尼奥更是直接开喷:“FXXX VAR”。

而热刺方面,本场比赛三分钟之内便梅开二度的亚洲球王孙兴慜则表示,有时你会对VAR感到厌烦,但今天谢谢VAR。不过现在争论这些,意义已经不大了,结果已经定局,输者重头再来,赢者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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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18日03:00,欧冠1/4决赛次回合,曼城主场迎战热刺,首回合曼城0-1落后。上半场前十分钟双方展开进球大战,斯特林、伯纳多-席尔瓦进球,而热刺这边则是孙兴慜梅开二度,随后斯特林也完成梅开二度帮助曼城再度领先,西索科伤退。下半场阿圭罗破门,而为其助攻的德布劳内也完成本场比赛的助攻帽子戏法,略伦特进球,斯特林绝杀进球被吹。最终,曼城4-3热刺,总比分4-4因客场进球劣势遭淘汰。


比赛下半场第74分钟,当时曼城4-2领先热刺,热刺放手一搏,略伦特凭借角球破门。通过慢镜头回放,这个球有手球嫌疑,主裁判第一时间是判罚进球有效,随后他也主动去观看了视频回放,最终维持了进球有效的原判。
说实话,略伦特这个球先是打在了手上,弹在了身上打进球网。主裁判可能是观看的角度不够清晰。

曼城为自己的托大吞下了恶果,首回合的托大,加上瓜迪奥拉的换人不够有魄力,很无奈,但这就是足球。


侃侃绿茵场


首先我直接发表自己的观点:略伦特没有手球,大家先别喷,待我慢慢讲来,如果有不妥之处,大家随便喷!


从VAR的第一视角来看略伦特确实有手球嫌疑,主裁在反复观看VAR回放后,还是坚持了进球有效的判罚,在伊蒂哈德几万名球迷的质疑声中勇气可嘉。如果从这角度来看球好像是先碰到曼城球员拉波尔特的手指再反弹到略伦特的胯部,按理说应该是拉波尔特手球在先,略伦特至多是被动手球,况且他的手臂在来球前已经收缩,就算是手球的话这样的判罚也能说得过去。

这个角度截出的画面好想没有多大意义,关键是身后的拉波尔特已经两手伸出去了,按正常推算,拉波尔特的手指已经触碰到皮球边缘,但是视线受阻,我只能这么猜测,接下来我要放大招了。


先上第一张截图,面对来球时略伦特高高跃起,我们可以看到拉波尔特的手已经张开,从这角度来看,皮球的运行轨迹肯定会向他的手指飞去。

这一张图应该很明显了,拉波尔特整个手掌按在球上且有一个下压的动作,再看略伦特的手臂关节已经完全蜷缩到自己身前。作为球迷的你可以自己示范一下,当你右腿往右抬起,右手臂往左蜷缩时,你的胯部与手关节至少有20厘米多的距离,而且此时皮球并没有触到身体,这样的距离已经远远大于皮球的直径了。

这一张图就非常清晰了,拉波尔特的手掌正好在皮球之后,正是他的下压动作使得皮球砸在砸在略伦特的大腿与胯部之间,之后一个反弹往球门而去,你怎能说这是略伦特的手球呢?

最后我断定裁判的判罚绝对没问题,这是对曼城的警示,他们真的太高估了自己,以为抽到热刺是一个好签,天大的笑话。从首场比赛就能看出曼城太轻敌,次轮又不好好总结,总认为自己的对手是巴萨,尤文。连续6年在欧冠折戟沉沙心里没数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轻视对手的代价,略伦特“上帝之手”值得点赞。

如果你对这个判罚有自己的看法,欢迎评论!


激活能量


瓜迪奥拉的曼城连续三年倒在八强,这该死的足球啊,就是昨天官方欧冠夺冠赔率曼城还排在第二,今天便被淘汰出局;曼城对热刺的次回合是一场载入史册的对决,双方来了一场进球大战,德布劳内助攻帽子戏法,斯特林梅开二度,亚洲球王孙兴慜梅开二度,斯特林绝杀进球被吹,曼城主场4-3,总比分4-4热刺因为客场进球优势而晋级!

北京时间4月18日凌晨,欧冠四分之一决赛次回合在曼城主场进行,首回合0-1落败的曼城,次回合加强进攻,双方前十分钟就上演进球大战,本场比赛加上VAR处理,一共有5次双方互换晋级的局面,让双方球迷都来了一颗利物浦速效救心丸;不过伟大的比赛也会存在争议,这场比赛赛后被球迷讨论的也就是比赛第74分钟,略伦特的进球是否打手,这样的进球是否有效。

当时曼城4-2领先,热刺角球开出,门前一片混战,略伦特将球打进,裁判第一时间判罚进球有效,曼城球员投诉手球,随后裁判主动看了VAR仍确定进球有效!从多方面来看,这球的确实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在球飞向时曼城球员身后防守,其实是造成了视觉错位,很难判定略伦特是否真的手球,但从慢镜头和VAR来看,略伦特的手肘的确碰到了球,因为可以仔细看到球碰到略伦特后他的手臂肌肉震荡!随后才打到肋部进球!

裁判之所以在观看VAR之后仍然判罚进球有效,主要是因为这球略伦特没有张开手臂,手紧贴身体,另一方面也许VAR的截图正好只截到了球打到略伦特肋部那张,裁判判罚进球有效也没毛病!曼城终究败给了他们首回合的托大,一手好牌被打的稀烂,既然欧冠被淘汰那就全力争联赛吧!


家乡足球



体坛小龙虾


今天凌晨进行的欧冠1/4决赛第二回合的比赛曼城主场4比3击败热刺,双方总比分4比4战平,热刺靠着客场进球多而淘汰曼城杀入四强,半决赛将对阵荷兰青年军阿贾克斯。本场比赛出现的第一次争议判罚出现在下半场第74分钟,当时曼城4比2领先,大比分落后的热刺全力进攻,利用角球由略伦特打入一球,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进球。





通过动图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进球确实有手球嫌疑,主裁判第一时间判定进球有效,但他又主动观看了VAR,最后还是坚持进球有效。小编个人认为主裁判做出的这次判罚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通过VAR慢镜头回放也很难准确看出这个进球到底有没有触碰到略伦特的手臂。


二、即使是碰到略伦特的手臂但由于他的手臂并没有张开、属于被动触球,而且对于球的运行路线没有明显改变。

由于这个球是决定比赛走势的关键入球,必然会在赛后引起争议。总体来看本场比赛曼城热刺发挥的都非常好,在欧冠四分之一决赛双方大打攻势足球,比赛精彩纷呈。最后曼城被淘汰很大程度是因为首回合瓜迪奥拉过于托大,瓜帅不得不再次被英超球队挡在欧冠四强之外。

关于这个争议进球你们的看法呢,欢迎讨论。


绿茵场之永不独行


VAR的存在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因为VAR只是辅助裁判进行判罚。在今天凌晨的欧冠曼城主场对战热刺的比赛中,洛伦特禁区内手球进球后裁判首先示意进球有效,在VAR的提示下去观看视频回放,由于裁判观看角度是面向洛伦特的,因此是否手球很难判断,而从洛伦特后面的角度看的话,球在下坠的时候明显在肘部有个变线!是球碰到肘部后,在洛伦特胯部反弹入网。有关VAR,规则还是规定,现场主裁判确认VAR的有效性,也就是说,现场主裁判认定进球有效,VAR的意见无效!而曼城被VAR吹掉的进球同样是主裁判的主管判断,现场视频是有角度的,在几厘米的差距很难得到有效认定。所以有了VAR只能是相对公平。曼城认命吧!


刘普洛夫斯基


说实话,如果没有VAR,那么这绝对是一个好球。

当足球场上还只有四名裁判的时候,罚角球时主裁一般都是站在大禁区的两个角上,因为禁区里人太多了,正面很有可能看不清球员之间各种使绊子和手球犯规。

如果从这个标准来看,主裁即便是X光机附体也看不出来那个球是不是手球—略伦特的右手紧贴在远离主裁的一侧,要求主裁能看清有些不合情理了。

但是,有VAR啊!

主裁判也看了VAR,仍然判罚进球有效,我想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即使略伦特的手没有碰到球,也无法阻挡身体的其他部位碰到球并撞进大门。

略伦特的手臂紧紧和身体夹在一起,没有半点想要扩大进攻面积以便获取利益的迹象,也许他潜意识里是想用头去撞球的,电光火石之间球却撞到了手上。

那么是否获利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我想裁判也许认为这种获利在他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吧。


MAN谈


难道提问这个问题的是盲僧么?球与球员接触的第一时间。是裁判判罚的胯部进球。还是小编等人带领瞎子带节奏。我想用眼睛是可以分辨的。



听那风卷来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足球场上的手球,通俗来说:用手击球试图得分(不管是否得分)或者故意用手试图阻止对方进攻。也就是说,手球关键是在于是否有意为之。通过慢镜头的回放,可以知道,略伦特并没有故意用手进行击球得分。只能说曼城的运气太差了了。而且,这球是反弹到略伦特的臀部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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