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到期,业委会有权强制清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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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旧物业公司的,可以提前通知物业不续约,让其限期搬离,如果已经决定了聘用其他物业公司,那在旧物业撤场时应该让其与新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

在更换物业过程中,交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小区的一些图纸资料,业主信息、小区收益材料等都存在旧物业中,如果强制要求旧物业撤场,容易造成交接工作不好做,所以,在新旧交接时,能协商妥善解决最好,还可以让社区协助,更好处理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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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到期,业委会有权强行清场吗?合同期到了业委会强行清场,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从小区的整体来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当然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因此,业主委员会在没有得到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强行对原物业企业进行清场的。

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这份合同是对小区内全体业主是有约束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有期限约定的,但是当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生效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

根据提问者的描述,小区以经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应该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只要是经专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续聘或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而不是擅自强行的对原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清场。

业主们一定要明白,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对已经到期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强行清场是非法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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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苦行僧


任何法律都没有赋予业委会这个权力,必须按程序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或者自治管理,然后才能跟原来物业交接。


HelloSeny


无论前期物业是否到期,业委会都没有权利强制清场,业委会唯一清场的条件就是: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表决,是否选聘新物业服务公司或者续聘这个物业服务公司。

一旦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新娉物业服务公司,无论前期物业合同是否未到期立马终止服务。


用户6702421941897


你丫怎么不说你们拖欠了多少物业费?三年换一家物业,某些人永远都不用付物业费了。算盘打的不错啊!


专业扫盲


要全体业主投票才可,业主委员会几个人无权干这种事。


用户6396302545619


首先你先看一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一般情况下,上面有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文!

根据上面的条款,业主履行完相关程序。剩下的由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监督执行!

如果监督执行不力,需要有强制措施,政府执行!


明月传奇1212


合同期到了,双方已没有物业服务关系,应该辙出小区,除非业主再续聘该物业。


佳才5206


最麻烦的是执行前期物业合同的物业公司(这个公司是开发商的跟班),首先要看看小区的销售情况,开发商有可能是面积最大的权利人,要变更物业公司,业委会要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决议通不过,无法执行。


车夫6600


都到期了,如果你们不想续约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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