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手段 強制執行

蘆溪法院網訊 “無論如何我都不會去拘留所,我打電話讓我老婆去借錢,今天一定把錢還清。”2019年 4月12日,被執行人王某到蘆溪法院執行局說到。

被執行人李某和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因為借款合同糾紛,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訴至蘆溪縣人民法院,蘆溪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被執行人李某償還借款本息共計32945.24元。李某並未按判決履行,申請執行人某銀行便向蘆溪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蘆溪法院立案執行後多次去被告住處尋找被執行人,均未找到。電話聯繫被執行人之後,被執行人稱在外務工,無暇回家處理。2019年4月12日上午,蘆溪縣人民法院收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消息,被執行人李某已經回家,執行法官立馬出動去被執行人李某家尋找李某,最終在李某工作單位找到李某。找到李某後,其仍然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經合議庭合議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十五天處罰,並對其進行了告知義務。李某聽到會被拘留後,立即表態今天無論如何一定把錢還清,隨後立即打電話讓其老婆籌錢。2019年4月12日下午3點,被執行人老婆便攜帶標的款至蘆溪縣人民法院全部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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