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自己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新绛:自己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新绛:自己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新绛:自己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捡到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本应主动归还失主,然而,马某却用捡到的身份证、银行卡到金融机构更改密码,支取他人钱财。2019年4月16日,新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39900元的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马某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2月27日,新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人李某信用卡被人盗刷的报警后,大队长李小俊等民警立即通过询问受害人、调取银行监控视频等手段,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于2019年1月27日在万安镇一企业路边捡到受害人遗失的身份证、银行卡后,利欲熏心的马某到金融机构变更了受害人留存的银行卡密码,随后在龙兴大街、古交信用社等地的ATM机上先后支取39900元,用于归还他人借款。受害人接到金融机构催款电话后才发现银行卡被他人盗刷,并报警求助。到案后的马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新绛:自己将自己“捡”进了看守所

目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马某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聂文玲 杨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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