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幹部如何請示報告?一文讀懂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通知指出,

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於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

以下是關於請示報告制度的具體內容,供各位黨員幹部學習體會,並認真貫徹落實。


黨員、領導幹部如何請示報告?一文讀懂


黨員、領導幹部分別向哪兒請示報告?

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幹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幹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哪些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係;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哪些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幹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領導幹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哪些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範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於自身職權範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領導幹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哪些事項?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黨組織決定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

(二)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情況;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六)重大決策失誤或者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失當,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和審計中發現重要問題,以及違紀違法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黨員、領導幹部以何種方式請示報告?

黨員、領導幹部按照規定採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幹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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