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可以和解,“較真”還得繼續

维权可以和解,“较真”还得继续

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與女車主達成和解

4月16日晚,西安奔馳維權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在這份和解協議中,經銷商承諾:為車主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全額退還此前收取的“金融服務費”,邀請車主赴德參觀奔馳生產工廠,贈送車主十年“一對一”VIP服務,全額支付車主補辦生日會的費用。

和解的達成並不多麼出人意料。對當事經銷商和廠商而言,輿情洶洶,問責聲聲,儘快達成和解以息事寧人已是當下最明智的選擇。對當事女車主而言,為維權而“喪魂落魄”的日子恐怕早就受夠了。現在,此前提出的八點維權訴求中,與個人相關的部分已全部達成,而關乎行業治理的部分,得等相關部門“求解”,一時半會兒難有結果。再曠日持久地“耗”下去,已經沒有太大的必要。

不錯,這位維權女車主是一個較真的人。即便如此,非要一個弱女子為了更多消費者的權益而去做某種“較真到底”的“英雄”,也未免太過苛刻了。此刻,我們最應該做的是,帶著敬意目送這位較真的維權者“退場”,並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將她的這種較真勁兒了繼續下去。

和解協議的執行要較真。被維權方的每一項承諾都必須嚴格兌現,不能找藉口打折扣,更不能躲過風頭就不認賬。在這一點上,不能單憑被維權方自覺自律,“促成”這次和解的相關部門尤其應該瞪大眼睛,確保和解協議確定的消費者權益不落空。

涉事車輛的檢測與當事經銷商的調查要較真。涉事車輛有關質量問題已進入鑑定程序。這個鑑定必須足夠認真、足夠權威,並儘快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不管檢測結果如何,都需要有個說法。如果問題不出在生產環節,人們或許能理解和解協議中奔馳的“超脫”;如果問題出在生產環節,就必須對奔馳公司進行應有的查處。與此同時,對當事經銷商的調查不能因為和解達成而淪為走過場,究竟存在哪些違法違規問題,必須查明白說清楚。如果經銷商確實存在消費欺詐,僅有一紙和解協議是不能畫上句號的。

家用汽車行業的公共治理要較真。由個案處置進深到行業治理,這不僅是當事車主的訴求,也是大家共同的期待。家用汽車行業的“水”很深,需要進行系統而深入的探究與治理。在這次事件中“發現”的“金融服務費”之類問題,只是汽車銷售環節上諸多套路之中的一種。在更多的環節上,還有更多的消費陷阱亟待監管部門“填平”。為此,陝西已在全省展開對家用汽車行業亂象的專項整治,中消協也專門舉行了座談會,針對汽車銷售維權問題,提出了汽車金融服務明碼標價等多種原則性的“建議”。

這樣的專項整治與“要求”值得肯定,但意義實在有限。對家用汽車行業亂象的整治不僅需要由地方走向全國,更需要由“建議”上升為制度與法治。有了更細密的制度安排,有了更到位的依法監管,一次次較真的成果才能鞏固並積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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