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建德市建築業管理處招投標管理科原科長王飛因受賄獲刑

4月19日,經建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建德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飛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飛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王飛退出的贓款(物)人民幣13萬餘元,予以追繳。

經依法審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間,王飛利用擔任建德市建築業管理處招投標管理科科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提供違規幫助以及承諾在項目監督過程中予以照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消費卡共計價值人民幣13萬餘元以及箱包、酒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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