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建德市建筑业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原科长王飞因受贿获刑

4月19日,经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建德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飞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飞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王飞退出的赃款(物)人民币13万余元,予以追缴。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间,王飞利用担任建德市建筑业管理处招投标管理科科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违规帮助以及承诺在项目监督过程中予以照顾,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以及箱包、酒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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