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8·25”涉惡大案宣判 20人獲刑,頭目領刑8年

南充“8·25”涉恶大案宣判 20人获刑,头目领刑8年

四川新聞網南充4月19日訊( 南平 文/圖)近期,南部縣人民法院對“8·25”涉惡大案進行公開宣判,涉案20名被告人分別因犯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該案系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南部縣人民法院判處的首例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也是全市法院審結的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

會所故意傷害案

被告人沈甲自2012年至2017年間,糾集被告人梅某印、李某波、王甲、劉甲、王乙、楊某賢實施了違法犯罪活動。

2013年1月6日凌晨, 被告人李某波與沈甲、梅某印、孫某、劉某、敬某某、吳某、張某等人聚餐後準備回家。在一會所門口,李某波敲打停在路邊的會所員工的車子, 被害人侯某某(會所經理)上前制止時與李某波發生爭吵, 後被告人李某波與沈甲、梅某印、孫某、劉某、敬某某、吳某、張某等人對侯某某進行毆打。毆打過程中,梅某印持刀將侯某某腹、背等處戳傷。經鑑定,侯某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

遊戲廳尋釁滋事案

2016年初,被告人沈甲在南部縣王家鎮一酒店對面經營了一家遊戲廳,由劉甲負責管理。2016年春節期間, 被害人肖某某及李某、孫某某等人在此打遊戲,肖某某輸完錢後,欲賒錢打遊戲,被劉甲拒絕後雙方發生爭執。

隨後, 劉甲將此事電話告知沈甲,沈甲遂組織梅某印、李某波、劉某、高某等人, 駕車從南部縣城趕到遊戲廳,面戴口罩,手持砍刀進入遊戲廳內,詢問肖某某在何處。有人誤將出言勸解的李某認作肖某某, 使用砍刀進行恐嚇,在客人孫某某的勸解下作罷。後沈甲等人找到肖某某, 對其進行毆打和持刀恐嚇。

網吧尋釁滋事案

2017年5月下旬某日晚上, 被告人王乙與汪甲、張某等人在南部縣王家鎮一KTV喝酒時,王乙拒絕汪甲幫忙點菸而遭到張某、 汪甲的毆打。王乙將此事告訴被告人沈甲和劉甲後,沈甲遂組織被告人劉甲、 梅某印、李某波、王甲、楊某賢等人,面戴口罩、手持砍刀及鋼管,趕往王家鎮為王乙出頭,找張某、汪甲等人報仇。

沈甲等人來到王家鎮半邊街張某經營的網吧,王乙持刀威脅網管汪乙關掉網吧監控,後又用刀挾持正在上網的張某到網吧員工寢室找到汪甲,威脅汪甲從房間裡出來,並隔著窗戶用刀捅刺汪甲還撬窗戶護欄, 但均未得逞。期間,張某乘機跑回家中。隨後王乙等人將刀架在汪乙脖子上,讓其帶路到張某家, 喊張某從房屋裡出來,並敲打房屋窗戶。因劉甲認出張某是其熟人便與之約定第二天解決此事,沈甲一方人員才離開現場。

“8·25”聚眾鬥毆案

2017年8月24日23時許,因被告人王甲過生日時, 李某波未經沈甲允許私自簽單了幾件酒,沈甲與李某波、王甲等發生口角,便與王甲、梅某印相約在南部縣火峰山斗毆, 並各自開始糾集人員和準備打架所需工具。

2017年8月25日, 被告人沈甲從蓬安、南充、南部等地邀約沈乙、滿某(另案處理)、劉甲等多人與被告人梅某印、王甲組織邀約的趙某西、賈某祥等多人攜帶砍刀、鋼管、槍支等兇器,在南部縣河東鎮白雲街附近約架鬥毆,造成趙某西、吳某、蘇某、張某志受傷(1人重傷,2人輕傷,1人輕微傷)及財物毀損的嚴重後果,公安民警接警後在現場遺留的白色車輛中查獲了鋼管21根、砍刀5把、三稜刺刀1把、射釘槍子彈88發、鉛彈1盒、鋼珠若干。

容留他人吸毒案

從2017年11月至被抓獲之前,被告人沈甲一直居住在南部縣王家鎮河街一房屋內。期間,沈甲於2018年5月底的一天, 容留吸毒人員張某、 汪甲在租住屋內吸食毒品冰毒。 隔日,沈甲又容留張某、汪甲及“狼狼”(具體身份不詳)吸食冰毒。

2018年6月6日凌晨2時許,沈甲再次容留張某、汪甲與張甲在家中吸食冰毒;同日19時許,民警在該房屋內將吸食冰毒的沈甲、張某、 張甲抓獲, 並帶至南部縣公安局接受調查。 在尿液檢驗中, 被告人沈甲及吸毒人員張某、 張甲、 汪甲均被檢驗出甲基安非他明呈陽性。

2019年1月31日,南部縣人民法院對沈甲等人涉惡系列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以沈甲犯聚眾鬥毆罪、 故意傷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分別判處其餘19名罪犯1年至4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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