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殺人後本可不落草,他身上有一件寶貝,他卻不知道如何使用

“行者”武松為啥要叫給自己取這個外號?比起“行者”來說,似乎人們更認可“打虎英雄”這個名號,畢竟最初的武松並不是出家人,他不過是個犯了殺人罪的都頭,與“行者”二字根本不搭邊,而原著中對此做出過解釋,答案就藏在原著的第二十七至第二十八回中。

武松殺人後本可不落草,他身上有一件寶貝,他卻不知道如何使用

(武松劇照)

話說武松到了這十字坡後遇上了孫二孃那賊婆娘,她與丈夫張青在此處開黑店已久,專殺過路客,根據後續劇情可知張青是有所謂的“三不殺”的,即是不殺“雲遊僧道”,不殺“青樓女”,不殺“犯罪流配的人”,而孫二孃不同,她是想殺誰就殺誰,毫無原則,她甚至一度想要殺害魯智深,好在張青及時趕回家,才救了魯智深一命,而當武松到了這裡後,她又多武松起了殺心。

多虧武松這人機警,並未被她麻翻,反倒是與她搏鬥在一起,打鬥間孫二孃的行為十分輕佻,一看就不是啥好女人,而武松倒也有幾分“將錯就錯”的意思,張青若是沒有及時跳出來制止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接著便是武松與這兩人把酒言歡甚至是結拜的事情了。

武松殺人後本可不落草,他身上有一件寶貝,他卻不知道如何使用

(孫二孃劇照)

​推杯換盞間,張青向武松說明了他們夫妻二人之所以在這十字坡開黑店殺過路客的原因,原著道:“小人姓張,名青,原是此間光明寺種菜園子。為因一時間爭些小事,性起,把這光明寺僧行殺了,放把火燒做白地……忽一日,有個老兒挑擔子過來,小人欺負他老,搶出來和他廝並,鬥了二十餘合,被那老兒一匾擔打翻……因見小人手腳活,便帶小人歸去到城裡,教了許多本事,又把這個女兒招贅小人做個女婿……來此間蓋些草屋,賣酒為生。實是隻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裡賣,如此度日。

你看張青這說的是人話嗎?用如今的話說這就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這短短几句話主要說了幾個點,第一,張青因為小事殺了人;第二,張青欺負老人;第三,,他們開黑店殺過路客;第四他們賣人肉饅頭。這四點難道有任何一點能夠被當成“求武松別殺孫二孃”的理由嗎?就讀者的角度看來,武松這種嫉惡如仇的人應該果斷將這兩人大卸八塊才是。

然而武松的表現卻是:“我是斬頭瀝血的人,何肯戲弄良人!我見阿嫂瞧得我包裹緊,先疑忌了,因此特

地說些風話,漏你下手。那碗酒我已潑了,假做中毒,你果然來提我。一時拿住,甚是衝撞了嫂子,休怪!”厲害了我的武二爺,你怎麼就對這要謀害自己的人道起歉來了?這其中有什麼可道歉的點嗎?這邏輯真有些讓人看不懂呀。

武松殺人後本可不落草,他身上有一件寶貝,他卻不知道如何使用

(張青劇照)

也就是說如果作者施耐庵不是站在上帝視角,認定了張青、孫二孃乃一百零八星之一,他們應該是要被武松殺死的,畢竟大部分讀者心中的武松是個嫉惡如仇的人嘛(實際上也就那麼回事,他還殺過無辜的小道童,只能算是個我行我素的人)!

接著武松與張青夫婦結拜,還從他們這獲得了一套裝備,那是來自一位被孫二孃殺死的頭陀的裝備,武松的箍頭的鐵界尺、兩把雪花鑌鐵戒刀以及一百單八顆人頂骨做成的數珠皆是來自於此,武松這才成了那“行者”的模樣。

但如果你看得夠仔細,其實武松在這十字坡一役後就完全可以過上富甲一方的生活了,就因為他在張青這錯過了一件寶貝!

武松殺人後本可不落草,他身上有一件寶貝,他卻不知道如何使用

(度牒)

你看張青介紹那頭陀的時候提到了啥:“如今只留得一個箍頭的鐵界尺,一領皂直裰,一張度牒在此。別的都不打緊,有兩件物最難得:一件是一百單八顆人頂骨做成的數珠;一件是兩把雪花鑌鐵打成的戒刀。”幾件裝備武松都拿了,那張度牒值得注意,度牒是何物?這玩意可大有來頭。

在唐宋時期官府會發這度牒給僧尼作為憑證,凡有這度牒的僧尼便可免地稅、徭役,這還不是重點,關鍵在於這度牒還是可以出售的,宋朝甚至用出售度牒這玩意來增加官府的收入,也就是說這玩意價值不菲,畢竟有了它便能免地稅、徭役,那武松還落什麼草呢?直接轉手一賣,便能逍遙快活的富甲一方了,可惜武松沒想到那一層,錯過了這個大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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