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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殺少正卯的事情,歷來多遭到懷疑,自朱熹開始便為孔子翻案,王若虛的《五經辨惑》,陸瑞家的《誅少正卯辨》,閻若遽的《四書釋義又續》,崔述的《洙泗考信錄》,梁玉繩的《史記志疑》等中加以辨正。近人錢穆先生所作《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辯》更是有詳細考證,直到徐復觀和唐君毅兩大新儒家領頭人物,分別在《一個故事的形成及其演進》,《孔子誅少正卯傳說之形成》中有詳細的介紹。
縱觀我們所能瞭解的記載,其出處來源看起來較早的第一為《孔子家語》此書歷來多被認為偽書,近代發現相關簡帛文獻,方才確定它為先秦古籍的事實,然而所發掘文獻並無孔子殺少正卯的記載。第二為《荀子·宥坐》,然此篇被考證為後人偽作,卻也是事實,其文中說“子產誅鄧析史付”一事則實屬編造,因為與當誅鄧析之時子產已亡,怎麼再去誅殺鄧析,(鄧析(前545-前501),鄧析子產(?—公元前522年)《荀子·宥坐》委託為孔子言語,至少表明其歷史功力欠佳。第三為《史記·孔子世家》記載“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一語而已。至於其他《說苑》王充所言少正卯與孔子搶生源之事,因其年代更後,其可靠性自然大大降低,權作小說家言,成為歷史段子則可!《尹文子》一書尚在真偽辯證之際也不可輕信其真實!
以上皆為說明“孔子殺了少正卯”的事情是否確切存在尚有疑問。然而去看各篇文章所記載內容大可分為兩類,一是《史記》的“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二是《荀子》《說苑》《尹文子》《孔子家語》相近的描述。只是《家語》中添加了“屍於朝,三日”的故事。因史記》所載非常寬泛,僅以亂政為名,實難分析,因此具體事蹟,僅看《荀子》即可瞭解。
誅殺少正卯的事蹟本身與孔子言論相違背,“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由此來看若事情是真的,則說明孔子與他“以一慣之”的品行不符,言行不一。
而奇怪的是就是這種與孔子言行不一的事情,在《荀子》裡面得到了讚賞,稱之為“不可不誅”的大善事!則可說明《荀子·宥坐》借孔子的大名傳播自己的思想,必定是證據確鑿不可更改的。
在《荀子·非十二子》篇中有言,“無用而辯,為詐而巧”;“行僻而堅”;“玩奸而澤”;“知而險”;“知而無法”,與“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相吻合,但是根據《荀子·非十二子》“十二子者遷化,則聖人之得埶者,舜禹是也。”只是主張遷化,並不主張誅殺?
那麼什麼人主張誅殺這些人呢?答案非常明瞭,荀卿的高徒韓非子,韓非授業與荀卿,卻不事儒業,而成法家,因此在韓非子的描述中,儒家之宗孔子也可成為法家的代言人。
《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也。”如果韓非子在這篇描述中說的事情為實,那麼我們可以說,在孔子的思想中本有著刑罰的存在而並不是單純的以仁義治天下。若為假,則說明韓非子拖孔子之名為自己的刑罰思想作信任背書!
到此孔子殺少正卯的事件的思想有個大概的邏輯了,它更偏向於法家,若果真有這事實,那麼孔子便奠基了法家!
所以在後世看來無論法家,還是漢朝的儒家無一不贊成孔子殺少正卯這一事件,而孔子殺少正卯這件事兒的出處大多指向漢朝人,同時也向我們說明漢宣帝的論斷,“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儒法相合,少正卯則成為壞人的代表,該殺!
目西
今天來說說孔子殺少正卯的事。
孔子51歲才出仕,一開始做中都宰,接著做了大司空,因為做的出色,很快又升任大司冠,就是主管魯國刑法的官。同時還兼任了國相的職務。
剛當了七天的大司冠,孔子便下令誅殺了擾亂政務的大夫少正卯,而且還選擇在魯君宮門前行刑,並暴屍三天。
這個事在歷史上引發了很多爭議:
1.少正卯該不該殺?
2.歷史上到底有沒有孔子殺少正卯這個事。
先說有沒有殺少正卯這個事,有這個事了,再來討論該不該殺。
少正卯何許人也?
少正其實是官名,此人名字就叫卯。史稱他能言善辯,他和孔子一樣都開辦私學,據說比孔子還紅火,而且多次把孔子的學生都吸引過去了。
孔子殺少正卯有沒有這事,歷來爭議很大。但這事很多文獻都有記載的,例如《孔子家語》,《荀子∴宥坐》,《史記》,《淮南子》,《論衡》等。
但是南宋朱夫子認為這個事情,《論語》沒有提到過。子思和孟子也沒有提到過。後來很多人都持朱子的這個觀點。他們認為孔子向來主張以德服人,反對刑殺。例如曾經有人問孔子:如果殺了無道之人來成就有道的人,怎麼樣?孔子回答:君子為政,怎麼可以殺人呢?(《論語》)所以他們認為孔子不可能殺人。還有關鍵的一個理由就是,孔子作為一個大司寇,按當時的規定,他是無權擅殺大夫的。
而另一派的觀點則是:孔子確實殺了少正卯。
他們認為《論語》,子思,孟子沒提到這件事,並不能證明這個事就沒有發生過,其他的那麼多書都記載了這個事,必不是空穴來風。他們認為孔子雖然主張為政以德,反對齊之以刑,但並不排斥刑殺,也曾說寬猛相濟;至於擅殺大夫,春秋時代這種事早已司空見慣了。而且孔子任司寇時,魯國內亂,孔子臨危受命,以卿位大司寇身份誅殺少正卯是完全可能的。
我認為,孔子誅殺少正卯之事應有所本,是確有其事的。
那接下來便是少正卯該不該殺?
我在網上看到好多朋友罵孔子殺少正卯是公報私仇,是忌妒少正卯私學比他辦得好,搶了他的學生等等。
其實,孔子當初下令殺少正卯時,孔子的學生子貢就提出了疑問: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老師您現在剛剛當政就要殺了他,怕是不恰當吧?
請聽孔子怎麼說,你就知道為什麼非殺少正卯不可了。
孔子說:天下大逆不道的惡行有五種,象盜竊這樣的小事都不算。
第一,少正卯的思想悖逆險惡,是異端學說。
第二,少正卯的行為邪僻堅定,無法扭轉。
第三,少正卯言論錯誤還要雄辯滔滔,太能惑亂人。
第四,少正卯所記述的事都是一些不正義的事,而且記述廣博。
第五,少正卯教人不走正道,又廣施恩惠拉攏人。
一個人這五條只要犯一條就該死,何況他五條都犯了。殺他是君子之誅。
他聚徒成群,結黨營私。粉飾邪惡,迷惑眾人。桀驁不馴,自成一派。叛亂朝庭。這種人是人中奸雄,不可以不除掉。
又新閣讀史
孔子在做了大司寇之後,受魯國權臣季孫斯的委託,攝行相事,上朝聽政的第七天,就以亂政的罪名殺了魯國大夫少正卯,弟子當時都不知為什麼孔子要殺少正卯,子貢去質問老師,說“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呀,老師你剛執政,就殺了他,為什麼啊“?孔子告訴弟子說”人有五種惡行,一通古達今卻用心險惡,二行為邪僻卻又頑固不化。三花言巧語且虛偽矯飾,四見識廣博卻專記醜惡之事,五是順從錯誤言行加以修飾。人的品行只要有這五惡的一種,就不得不施加”君子之誅“。少正卯五惡集一身,他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得不殺。孔子對他的學生振振有詞的說出了他誅少正卯的理由,而並非旡緣無故的要殺少正卯,我認為故唐堯四兇之殛,孔子殺少正卯,而聖王聖人仁愛淵博,是不得已而如此,其中必有原故,大凡治國之道綱紀為先,如果詖邪充塞,法律蕩然,一個國家以不服從為平等,以無忌憚為自由,民心如此,國何以立,法律法規為重,孔子不得已而殺少正卯,以正綱紀。
孟達1478507127
小編寫了本《孔子的江湖》,大家有興趣買來看一下,以下是對這個問題的節選,有刪節。
魯定公十一年(公元前499年),孔子當上了魯國司寇。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是誅殺少正卯以立威。少正卯為魯國官員,少正為官名,卯為人名。正為王室官職,乃標準之意,以身作則之則。時有“車正”(國家運輸車輛技術標準官),“木正”(國家木器製作技術標準官),“陶正”(國家陶器製作技術標準官),“農正”(國家農業技術標準官),“庖正”(國家烹飪技術標準官),“水正”(國家水利技術標準官),“金正”(國家礦冶技術標準官),“工正”(國家手工業技術標準官),“牧正”(國家畜牧業技術標準官),酒正(國家釀酒技術標準官)等等。少正為正的副手,正與少正的關係猶如今日局長之於副局長,處長之於副處長。
那麼孔子的魯國大司寇又是什麼官呢?周朝官制有六個重要職位,稱為六卿,分別為天官大冢宰,地官大司徒,春官大宗伯,夏官大司馬,秋官大司寇,冬官大司空。天官相當於後來的宰相,地官相當於戶部和吏部,春官相當於禮部,夏官相當於兵部,秋官相當於刑部,冬官相當於工部。當時魯國政權把持在三桓手裡,季氏官為司徒,常守國中;叔孫官為司馬,奉使四方;孟氏官為司空,職閒廩重。孔子官為司寇,就是四把手,可謂位高權重。孔子和三桓職位上是平級,但級別上差一級。三桓是上大夫,他是下大夫。
有一種說法是,孔子和少正卯結怨由來已久,而且是學術上的紛爭。他之所以誅殺少正卯,純屬公報私仇。陽虎掌權期間,孔子拒不出山,只好收徒講學,掙點乾肉吃吃。由於當時國立學校的學官們在體制內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於是紛紛四散民間,搞起了私人教育,形成“禮失於朝而求諸野”的狀況。孔子並不是第一個搞私人教育的學者,卻是搞的最好的一個,是所謂集大成者。既然都在“野”了,當然學生成分也就良莠不齊,不論種地的抹牆的打架的做買賣的一律有教無類,只要交得起十條臘肉乾的學費就行(束脩)。
開始孔子搞得還行,可惜後來遇到了對手,就是少正卯。孔子講學高峰期,學生蜂擁若堵,一天早上備了課,興致勃勃去了杏林,果然人頭攢動,正說得高興呢,忽然間眾人作鳥獸散,呼啦啦似大廈將傾,只剩下幾個心腹門生孤零零地站在操場裡,猶如退潮之後的礁石。孔老師很納悶,咋回事這是?子路說,人們都去聽少正卯講課了。這種情況多次發生,於是仇恨的種子就在孔子的心裡生根發芽,量變引起質變。史載孔子的學生去少正卯那裡聽課“三盈三虛”。三不是實數,是多的意思。少正卯因此惹來殺身之禍。
少正卯為啥這麼火?因為他搞的是當時流行的縱橫學,類似於現在的成功學,只要成功,不擇手段,不計後果。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大傢伙每天交學費唸書就是想速成,就是想當大官掙大錢,當然什麼有用學什麼了。孔子殺了少正卯後,眾人都覺得不應該。孔子說,天下五種人最壞,強盜和小偷根本排不上行。一種是文化很高但良心很壞;一種是行為怪癖但異常頑固;一種是謊話連篇但頭頭是道;一種是專攻異端而淵博多知;一種是不走正道而理直氣壯。這五種人只要符合一種條件就該殺,況且少正卯五項全佔。可見孔子誅殺少正卯,也不單純是生源被搶了,主要是為了正人心。
唐風宋月
館主來了,我是無月,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很厲害,孔子是世所公認的“聖人”,突然扯出一件孔子的“殺人事件”,大家不禁要問:誰言聖人腳下沒踩死過螞蟻,孔子還殺人呢?
先來看看題主提到的是怎麼一回事。
少正卯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魯定公14年,孔丘任魯國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後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誅”殺死在兩觀的東觀之下,曝屍3日。孔丘回答子貢等弟子的疑問時說: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達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五種惡劣品性,有著惑眾造反的能力,和歷史上被殺的華士等人是“異世同心”,不可不殺。以上便是整個事件的始末。
先說說少正卯這個名字,少正是魯國的官職名,相當於魯國大夫,卯是名。意思就是一個叫卯的少正。
少正卯是當時魯國的著名人物,能言善辯,被稱為“聞人”。
春秋時代是一個百家爭鳴的時代,少正卯也和孔子一樣,辦私學,招學生,這裡要指出一點,少正卯的學說應該是屬於法家思想,和孔子的儒家思想不同,眾所周知,在春秋戰國,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是兩種充滿衝突和對立的思想。
可能少正卯的講學更為精彩,以至於孔子的學生也常常跑去聽少正卯講,據說除了顏回沒有去,其他的學生都去聽過。單單從辦學角度來說,少正卯已經威脅到了孔子,學生都被他吸引去了,孔子很沒面子的。
後來孔子代理了魯國的宰相,新官上任,屁股還沒坐熱,第七天,就把少正卯“誅”了,這裡要再指明一點,從題主的標題上看,好像少正卯是孔子親手殺的,其實不然,孔子應該是通過政治途徑將少正卯誅殺的,用的是很堂皇的理由。
因為兩人都在魯國任官,學說上的矛盾必然也會帶到各自的政治主張上來,在政治上形成對立,從而產生政治鬥爭。因此孔子就通過政治途徑將少正卯誅殺了。
這其實是一個政治事件,如果少正卯和孔子的官位換一換,或許少正卯也會誅殺孔子吧?歷史上因政見不同互相鬥爭乃至流血的事例數不勝數。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從孔子回答弟子們的話來看,孔子誅殺少正卯只是因為“五惡”,而並非實際上的違法行為,而且皆出自孔子一人的想法,即“我覺得你是壞人,你該死”。這殺人的理由就值得深慮了。是否背後還另有隱情呢?
不知道朋友們是否對此事件有獨特的見解和看法,請在評論區留言,無月期待你的答案。
無月文化,品讀經典,品味文化
無月文化館
黑格爾有一種觀點,叫做“奴才眼中無英雄”。
少正卯,與孔子同處於春秋時期,是魯國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辯,是魯國的著名人物,被稱為“聞人”。少正卯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魯定公十四年年,孔丘任魯國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後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誅”殺死在兩觀的東觀之下,曝屍3日。
少正卯則提倡新思想,是新興階層的代表,他想要的是建立新規則,新秩序。因此可以看出,少正卯與孔子政見不合,說政見其實已經把孔子思想矮化了,政見背後反映的是二者思想的不合。但問題是,少正卯只有政治見解,而沒什麼思想,這主要體現在如果按照少正卯的設計,進行變革,變革後百姓面對的問題比變革前還要多,只不過是方便了新興貴族而已。此其一。
其二。少正卯專門跟孔子對著幹,而且還用了一些“巧妙”的手段。比如,少正卯辦學堂倒也罷了,他還有與孔子搶生源的嫌疑。到孔子門下讀書,需要十條臘肉,到少正卯門下,五條臘肉就可以聽他講課了。這一點可以參見滴滴的程維在起家的時候都用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
而且少正卯講課不是憑藉思想的深邃,而是憑藉著講課的幽默風趣,課堂上的氣氛很活躍,學生都喜歡去他那裡讀。這一點可以參見現在的新X方,新x方的老師近幾年上課越來越憑藉講段子活著了。
所以,基於以上幾點,孔子殺了少正卯,而暴屍三天是要讓一些人看清楚,喜歡做這種勾當的人是沒有好下場的。
東方國學
Hello,我是木魚,很高興為你解答。
孔子是一個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是儒家的創始人,一直提倡仁義,不僅在中國,在世界上也有很高的地位,是歷史上最有影響的一百人之一。
而關於孔子誅殺少正卯的事,一直就是迷霧重重,引發過很多人的爭執,很多人都不願意相信。
以荀子為代表的人就堅信孔子殺了他,他在《荀子*宥坐》有過明確的記載。但是以南宋朱熹為代表的人卻認為,荀子的記載是不屬實的,孔子並沒有殺少正卯。
回答這個問題我也是就事論事,毫無半點抹黑聖人的意思,以下言論,不喜勿噴。
一,荀子記載孔子誅殺少正卯。
雖然很多人不樂意,但是這件事情還的確被荀子記載過,他在《荀子*宥坐》中明確記載: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
意思就是說孔子做了魯國的代理宰相,可是剛滿七天就誅殺了魯國的大夫少正卯。
誅殺的理由了,孔子的弟子也好奇問過,孔子說了五點:心達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
孔子說少正卯有五種惡性,而人只要有一種惡性就可以誅殺了,但是這個少正卯居然有“五惡”,那就不得不殺了。
從這裡看,孔子殺人那就不是因為怨毒,而是高大上的替天行道了。
二,兩人矛盾:政見不同,辦學有衝突。
除了孔子高大上的殺人理由,其他人也分析過為什麼要殺少正卯,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
第一,兩者的政見不同,孔子創辦儒學,是儒家的代表人,提倡仁義,思想傳統守舊,而少正卯卻是法家的先驅,提倡改革創新,兩者是矛盾的。
第二,兩者都在辦學講授自己的思想,但是新鮮的事物總是引人喜歡的,少正卯更受人歡迎。
《論衡·講瑞》中記載如下:孔子之門,三盈三虛,惟顏淵不去。
意思就是說,少正卯的課實在是講得好,孔子的弟子都跑去聽課了,就顏回一個人沒有去。
我想,當學生都紛紛跑去少正卯那裡聽課的時候,孔子的內心肯定是拔涼拔涼的吧,那麼真的有了殺人之心也就能理解了吧。
三,朱熹為代表的人認為孔子沒有殺人。
雖然很多人覺得孔子殺了少正卯,還在各種分析理由,但是南宋朱熹卻堅持認為,孔子並沒有殺少正卯。
他的理由是,雖然荀子是記載了,但是《左傳》、《國語》、《孟子》等等史書中並沒有記載了,而孔子這麼一個大聖人,一直提倡仁義,剛剛做代理宰相七天,就誅殺少正卯是不可能的。
而歷史的真相到底如何,我想還是無從得知了,這注定又是一個懸案。
即使少正卯有五惡,我個人還是很難相信孔子會殺人的,你們覺得了?
我是木魚,願和你在歷史的長河中尋找至純的人性和愛戀,喜歡就關注我吧。
湘西小木魚
就事論事,並無半點抹黑之意!
魯定公十一年,即公元前499年,孔子擔任魯國司寇,他上任不到七天,魯國就發生了一件大事,這件事還被記載到《史記》、《尹文子》、《說苑》等書中,這件事是什麼呢?
“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不僅殺,還暴屍三日。
孔子此舉,連他的學生都看不懂,子貢問其原因,孔子說少正卯“心逆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一下子就給少正卯安了五項罪名。
那麼,孔子為何要殺少正卯、且暴屍三日呢?
原因有二。
其一,孔子和少正卯矛盾重重,或者說是政見不合:
孔子是典型的守舊派、傳統派,而少正卯是改革派、變法派;孔子提倡周禮,主張用周禮來規範百姓的言行和社會秩序,少正卯則主張建立起新規則、新秩序。
其二,少正卯搶了孔子的生源。
孔子三十多歲開始設講壇,廣招門徒,並收取十條幹臘肉作為“束脩”(xiu,學費),後來少正卯也在魯國開辦學堂,不僅開,還開在孔子學堂的對面,且學費只要五條幹臘肉。
除了學費比孔子要低,少正卯講課還十分生動有趣,課堂氛圍十分活躍,搞得孔子門下很多學生都跑到少正卯課堂去聽課。
《論衡》中這樣描述:“孔子之門,三盈三虛,為顏回不去……”少正卯的課,好到孔子的學生除了顏回,其他人都去聽了。
此外,少正卯學生的“就業率”也要比孔子學生要高很多,畢竟,孔子的“王道”並不適用於春秋時期;而少正卯講的內容是“新學”,也就是所謂的“霸道”,很符合當時諸侯君王想稱霸天下的口味。
所以少正卯的學生經常受到重用,反觀孔子最得意的門生顏回,最後卻因窮困潦倒而死。
至於孰是孰非,也可以在評論區發表你的看法!
金兔歷史
首先說觀點,事實上,不是孔子殺少正卯,也不是魯定公殺他,而是魯國300年三桓之亂的政治犧牲品。
1、先說史料記載。此事最早記載於《旬子》。
孔子為魯相,第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問為什麼,孔子說:“人有五惡,心達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而少正卯兼有之。居處聚徒成群,言談邪眾,強足獨反,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
孔子回答:“少正卯這個人內心陰險、居心叵測。行為怪誕、不聽勸告。謊話連篇,堅定不移。學問淵博卻是陰暗面。明明錯了,卻粉飾為正。
仔細看這五大罪狀,按今天的看法,沒有一條是死罪,所以造成很多人認為少正卯被殘忍殺害是因為與孔子的私人恩怨。
但由孔子之手處死少正卯應該不能否認,而且暴屍三天。
孔子為什麼要殺死少正卯?額幾種說法。
2、第一,開辦講學成為競爭對手,有如姜昆和郭德剛的區別。
少正卯是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辯,是魯國的著名人物,被稱為“聞人”。少正卯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讓孔子顏面盡失。
要知道,孔子辦學是很出名的,孔子在20多歲時步入仕途,到了30歲左右開始辦理私學。當時的魯國私學盛行,很多達官貴人的子弟都選擇上私學,因此我們經常聽聞孔門弟子三千,賢者七十二人。
按現在的觀點,少正卯在魯國是講學網紅,講課也非常生動有趣,而且由民間開始出名,關鍵一點少正卯講課實用,學生們當官率很高。很多學生轉投了少正卯的門下。而孔子是國家體制大學裡的講學知名人物,有點姜昆和郭德剛的區別?但是這種競爭情況,按孔子滿口仁義道德的說法,不致於7天就處死。所,這個說法不成立。
3、第二,名望嫉妒說,孔子因妒殺死少正卯?
據說少正卯在當是的魯國也非常有名望,不僅知識淵博,逐漸有超出孔子的趨勢,特別是在民間,一大堆學子主動追尋少正卯,而孔子的學生,大都是家長送來求學的。
當然,這種說法也靠不住,孔子這得背復多大的罪名啊,他這麼聰明的聖人,自然懂得這個道理。
4、第三,政治路線說,兩人是政治之爭,有如商鞅和甘龍。
少正卯是變革派,而且堅持法家變法,這就大大觸動了魯國大家庭的利益,而孔子是一貫主張周禮、復古,顯然是個保守派,說老實話,真心認為孔子真對社會發展生產力是一種阻礙因素,但對於成熟社會的管理有一定的作用。
這是你死我活的政治路線,當然不需要什麼可以馬上執行的犯罪理由,而孔子上位只是其中的一個時間點而已。
5、第四,真正要處死是少正卯的,其實魯國動亂300年的三桓。
孔子是成為魯國大司寇(即相),有公元前499年和公元前496年二說,而少正卯也有死於公元前499年和公元前496年二種說法,這時的魯國大權被季孫氏、孟孫氏和叔孫氏三桓把控,魯定公成為一個傀儡,而公元前495年魯定公就死了,這時孔子也離開魯國了。
魯國的亂是在春秋戰國中最為出名的。著名的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就是說的魯國,開啟了魯國300年的三桓之亂,直到公元前400元左右才逐漸收回權力。
魯定公十年開始,少正卯的改革訴求,已經在周邊培養了一批跟隨著,特別是在民間中下層階級有一定的接受度,團結在國君周邊,已經觸及到三家的勢力,但魯國國君仍然沒有實力,所以少正卯一死,魯定公第二年即公元前495年也跟著死了,孔子也跟著離開了魯國。
所以,孔子,只是魯國三桓殺死少正卯的手套而已。但事後孔子又回到了魯國,又不能明說得罪三桓。只能給少正卯按一個莫須有的“君子五誅”的罪名。
咕咚學堂
直接上答案:孔子誅少正卯可能是真;但是根本沒有“殺”少正卯,至於後世所謂的“七日殺”、“屍於朝”就更是附會。這裡要普及一下在東周時期的文獻中,“誅”根本不等於“殺”。
“誅”字於《論語》中僅出現一次,即孔子談及宰予“晝寢”時說道:“於予與何誅?”此處的“誅”即“責備”之意;而成書於戰國的《國語》中則有:
“小國傲,大國襲焉曰誅”。
此處的“誅”意為“討伐”之意。《說文解字》的解釋為:
“誅,討也。凡殺戮、糾責皆是”。
可見“誅”有多個義項,其本義為最初“聲討、譴責”,在漢朝以後,則“殺”的義項用得較多,而在此之前,“責罰”之意更常見。
魯定公命孔子以司寇攝相,初始目的就是要求孔子必須按《周禮》行事。按《周禮》,大宰“以八法治官府”,即“爵、祿、予、置、生、奪、廢、誅”,其中“奪”、“廢”、“誅”為懲罰手段,“奪”即沒收財產,“廢”即流放,“誅,責也”,就是以言語責讓。以“斥責”為懲罰方式是《秦律》中經常見到的一種懲罰;而近世日本江戶霸朝也有這種責罰。
可見,依據《周禮》,“誅少正卯”,就是對大夫少正卯實施公開“斥責”的處罰,類似於今天的“記過”、“嚴重警告”,這種處罰對當事人的生命和財產沒有多少影響,但是對於少正卯(少正乃世卿貴族之職位)這麼一個大人物來說,“斥責”對其聲譽、形象和地位有很大影響。而這也就是當時孔子所能做到的極限了,因為孔子為司寇,與少正卯同為大夫。春秋之際殺一大夫絕非小事,是必然要動兵的。
而且依《周禮》,司寇要做出任何判決都必須要經過“三刺”,即訊群臣、訊群吏、訊萬民,之後才能判決。而且大夫以上即使犯死罪(論大辟),也是“囚於請室,盆水加劍”令其自盡。絕不公開進行,因此,斷斷不會出現“七日殺”“屍於朝”的情景。正因為僅僅是對少正卯進行了“斥責”,所以其事並不值得大書特書,這也可以明白為什麼稍後的《國語》、《論語》、《左傳》中都無記載。
至戰國後期,百家爭鳴現象出現,所以“誅少正卯”的典故就首先被荀子強調,但是同時期的其它學派卻依舊不予引用。所以在《史記•孔子世家》中太史公的記載就是:
“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
到前漢末期,劉向劉歆父子為了與弘恭、石顯、王氏外戚作鬥爭,於是就在古聖先賢的言行中找理論依據,將《荀子·非十二子》與《荀子·非相》結合,對《荀子·宥坐》經行改造,為“自古明聖,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故舜有四放之罰,而孔子有兩觀之誅,然後聖化可得而行也。”做出理論依據。於是就有了這樣完整的一個“案例”: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裡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荀子·宥坐》
到了後漢,狂生王充為了強調“知聖之難”,又在《荀子》、《說苑》的基礎上添加了一個少正卯與孔子一起在魯國講學,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回不去的情節,從而累積疊加生成了“子誅少正卯”的完整傳說。
當然最有說服力的是錢穆先生的考證:孔子誅少正卯為後世的杜撰。其歷史原型是鄭國的駟歂誅殺鄧析,鄧析為鄭國的少正,而這一年為魯定公九年,孔子又正好為魯國大司寇。而《左傳》中記載了孔子(《左傳》中君子一般都是指孔子)對此事的觀點:即使是一個品質惡劣之人,只要能夠有利於百姓,就絕不該殺害,何況鄧析又不是惡人?殺了鄧析,卻用了他對百姓有利的《竹刑》,這是完全錯誤的行為!
古代刑不上大夫,“藁席待罪”就是君子之誅。
即使某人“非死不可”,也要賜劍一柄,令其自刎。
在孔子的時代,大夫的尊貴非比日後。大夫有名為“家”的領地,在為人臣的同時,也是真正的“人君”。至於晉國六卿之間的殘酷攻殺那是在戰國時期才會出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