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同村一农民的房屋,但是他不让我翻建,说只卖房没卖宅基地,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农村一山货


原房子的主人倒是真懂法,说什么只卖房不卖宅基地,他当然不能卖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任何各人,谁都没有任何权利买卖宅基地。但是房子是建立在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卖给了谁,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应该归谁。当初他盖房子的时候,他也没有花钱买宅基地,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集体也没有卖给他,他也只是有使用权,没有任何买卖宅基地的权利,所以他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自己花钱买了房子,却没有权利翻建,那你这不是买房子,是租房子。你是花钱租了人家的房子,虽然有居住的权利,但是没有翻建房子的权利。买卖房屋的时候,你们是有合同的,合同上应该清楚明白的写着房屋归谁,再说签订合同的时候,肯定也不只是你们两个人在场,应该有村委会的人签字盖章。因为在农村不管是建房还是买卖房子,都是一件大事情,都是要经过村委会同意的。

前些年的时候,不是同村的人也可以买卖房子。现在的房屋也只有同村的村民之间可以相互买卖,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题主的房子是什么时间买的,如果是在前些年买的话,早就应该办理了过户手续。只要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子就属于你的,你就有权利随意的翻盖。如果原房子的主人不允许翻盖,可以去找村委会帮助解决,实在不行就走司法程序。


现在在我们这里,办过户手续很麻烦。就算是同村的村民之间买卖了房屋,村委会同意签名盖章了以后,还要经过镇政府,向县级有关部门上报,要走很多的流程,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给你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从签订了买房合同的那一刻起,除了村委会的人可以证明以外,房产证已经在买主的手里了,只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无法在短时间内更改。这样的话,如果村子不拆迁没有什么变动,倒也无所谓,如果赶上村子拆迁的话,说不定就会遇到麻烦。


你能不能重新翻建房子,就看你们签订的合同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也是你的名字,那么就算是他无理取闹,也丝毫不影响你翻建房子,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上写明,你只有居住权,没有翻建的权利,那就只能另当别论了。不过我想,只要脑袋运转正常的话,是不会签订这样的合同的。虽然大家都是农民,但是起码的常识还是知道的,房子归了谁,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归谁,这一点丝毫没有异议。


灵子


现在村民之间是可以买卖对方的房屋的,一些农民由于各种的原因也会买别人家的房屋来居住的。只不过遇到买了房屋却不让翻建,说只卖房不卖宅基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买了同村农民的房屋却不让翻建,说只卖房不卖宅基地,怎么办?

其实造成这种情况还是由于双方私下买卖房屋导致了,这种情况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因为都是一些口头协议,要么就是写了买卖合同,但是并没有就宅基地问题说清楚,有这样的矛盾很正常。

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那就是退款了,既然说不卖宅基地,那么买来也是没有用的,要知道买房最重要的就是得到地皮的,没有地皮那价值就是非常小的。就也告诉着我们,同村之间买卖房屋,下面这两点是需要重视的。

1、农村房屋是房地一体的,必须要一起买卖

农村的房屋都是房地一体的,也就是买了房屋的话就要一起买宅基地才好,不然就受限于人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够居住不能够翻盖,这样的房屋买来价值并不大的。所以未来买房屋的话一定要是房屋跟宅基地一起买的

2、买卖房屋要经过村委会,将宅基地转让到自己名下

当然双方约定房屋跟宅基地一起转让也是不够的,光是合同还是口头协议都没有用,最好就是正规合法进行转让,通过村委会通过后,办理正规的宅基地转让手续,将宅基地转让到自己的名下,那样才算是将房屋跟宅基地买回来了,只有这样才没有后顾之忧的。

总之,在同村买房屋,必须宅基地一起买过来,还要办理手续才行,私下转让是不合法的,同时对于自己也是没有保障的,这点大家要知道的。如果只是买了房屋的话,最后就是退款了,毕竟很多时间这种情况都是双方口头约定的,是很难打赢官司的。


老王谈养牛


买了同村农民的房屋,但是人家不让翻建,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要想解决它,首先咱要来看看你属于哪种情况,有时候确实属于不能翻建。


一、是否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的要求。

虽说是买同村农民的房屋,你属于农村户口,也是一个村子的,但如果已经拥有了一处宅基地,这属于购买的第二套农房,无法实现过户,也就是对第二套农房顶多拥有居住和使用权,对这房屋下的宅基地没有使用权,所以私下买卖的这套农房只能用来住,不能翻建。

二、是否过户明确了房屋所有权。

如果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那就要签合同办理过户,只要完成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你的,有权向村委会申请进行翻新。但是如果只是私下里进行交易签订了合同,也付了钱,但没有完成过户的话,这就不好说。虽说理论上认同房屋所有权归你,但是在法律上只承认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这种房屋建造人和使用人不一致,导致的意见不统一,只能是双方协商好后再翻建。


因此在买农房时一定要把握住几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农村户口。三是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四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符合所有条件后一定要尽快办理过户,农房过户本来手续就比较麻烦,但不要因为怕麻烦就不去办理,这样到最后一旦遇到拆迁规划时,百口莫辩,该得的利益也争取不到。

有的人可能觉得,虽然我没有办理过户,但是也签订了合同,钱款两清,并且有村委会的人在场作证,房子就是我的,想翻建就可以翻建。这种情况下,有村委会的人认可或许可以通过申请,进行翻建。不过真正遇到拆迁赔款时,这些所谓的协议、合同都没有实际说服力了,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


到这些情况时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在协议上列明各种情况和解决方案,双方签字摁手印,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完成房屋过户,这样原卖主就无权插手房屋的事了。


小十六123


笔者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工作,这事正好是管理的工作之一,看到网上的答复存在不少谬误之处,为让同类情况人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特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核心内容是:

处理该问题,既要弄清购房行为是否有效,还要明白翻建行为是否合法,找准问题的症结后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置。

一、必须对购买行为是否有效有清楚的认识。这是因为农房不是“想买就能买”,不少人就是私下买卖农房,违法违规,造成纠纷不断。农房购买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人必须是同一个村的农村户口人员;(2)购买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如果购买人无房或现有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未达到当地规定标准或为当地正式明确的地质灾害搬迁户,才具备购买的资格。

若此两条任有一条不符合,该购房行为无效。当然,严格说来即使两条都符合,还需该集体组织同意,因宅基地为集体所有。如果该购房行为本身不合法,购买行为无效,翻建行为必须停止。同时,该农房买卖不能过户,要么维持不翻建、不过户的原状,要么双方另行协商买卖作废的相关事宜。

若购买行为有效,因“房”与“地”密不可分,买了“房”即意味着有权利使用“地”。说通俗点,卖农房是连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不存在只卖地上的“房”而留下“地”的问题。

二、必须对翻建行为是否合法有清楚的认识。如果购房行为有效,那就必须考虑翻建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说直白点,农房不是“想翻建就能翻建”,还必须得按法律的要求来,按规定的程序来。就笔者多年工作的实际来看,这里面可能涉及两个问题:

(1)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翻建手续。即建设手续不合法,这种情况必须抓紧完善建设手续。这种农村房屋改扩建手续办理起来也比较快,程序也不复杂,抓紧办,免得被人抓住小辫子不放。

(2)已办理建设手续,但存在超占宅基地或加层影响相邻权的问题。这种情况,农村发生纠纷大多在此。比如,本身购买的农房的宅基地只有90平方,你超建了,或本身只能建2层,你多建1层,自然影响邻居的相邻权,纠纷就由此产生。那么,双方最好是再次协商,若严格打表,责任在建房一方。

总之,若购房行为无效或建设手续未办理,建房方应即时停止翻建行为。若翻建行为合法,建房方就可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可请当地有威望的人员、双方都信得过的人员以及镇村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协商,也可请当地的派出所、司法所进行司法调解,必要时可诉诸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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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那就相当于地还是人家的,将来就是拆迁了你只能拿到房租的钱,地钱你是拿不到的,这样的地方住着也不舒服,像我们这里有的人家不在农村住了全家搬到县城或者市区了把家里的宅基地卖了,那都是带宅基地而不是房屋,这只是个人建议要不连宅基地一起买,要不退款,这样对你以后也有个保障,真到有一天拆迁了免不了打嘴仗,

希望您能愉快的解决此事,


农村人的模样


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努力沟通一下,看看宅基地能否转让(不知道政府还允许不),如果不行,还是换地方吧。

这种房子如果不是自己说了算,盖新房也没有意义,宅基地不属于自己,随时可能有纠纷,和城里的租房一样,产权永远是房东的。

如果你是当地村民,去村里找一下,解决住房问题,既然是本村户口,怎么也不会让你没地方住的。

如果不是当地村民,那还是另找一处房子租吧,外地人买卖农村房产宅基地不太容易。有可能法律不允许了。


小明的农村


不买,要求腿回现金,房屋不符合我的愿望我要翻新,这点要求都不给,不可能完全转让。


班忠南1


同村交易,合理有效,我表弟打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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