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已打掉343个“套路贷”团伙

每日商报讯 (记者 骆静怡) 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行敲诈勒索之实。近几年,“套路贷”这种新型违法犯罪行为数量越来越多、性质恶劣,对市民的影响极大。

自从去年,浙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一直将打击“套路贷”作为扫黑除恶的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套路贷”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43个,抓获团伙成员3347人,破获各类案件4888起,查封、冻结、扣押非法资金4.27亿元。

昨天,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严厉打击“套路贷”的相关情况。

最近几年,浙江有大量民间闲散资金流入到地下市场,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或者个人成为了职业放贷人。他们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率吸收民间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贷给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导致纠纷频发。而这背后,往往涉及“套路贷”案件。

在职业放贷人眼里,向法院诉讼,成了他们回收贷款的工具。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手段,企图将非法债务合法化。

为了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省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机制,规定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资格条件,每季度通报情况,重点管理。

而在“套路贷”案件中,有三类人群特别容易上当受骗。一种是不理性消费的在校大学生;一种有急切资金需求的;还有一种是在银行有不良记录,甚至是被拉入黑名单的市民。“大学生还没有走入社会,对‘套路贷’不是很熟悉,所以也不了解借款的后果。但后两者很有可能是知道后果,主动找上门去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告诉记者。

如果借贷人对这种借款套路和后果有所了解,还算不算“套路贷”?黄检察长表示法律对诈骗罪的定义,并不是将借贷人是否明知骗术作为要件的。再加上,“套路贷”所设的骗局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无论借贷人懂不懂套路,“套路贷”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那么,老百姓该怎么避免掉进“套路贷”的陷阱里呢?发布会上,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袁军培表示首先要加强防范意识。“遇到号称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时候,一定要留个心眼,很可能是没有金融从业资质的。”

另外贷款时,不能签署空白合同或者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合同。自己的重要证件,比如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要妥善保管。万一遇到问题了,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学会利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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