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倆利用手機開設賭場 被仁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9年4月11日,仁懷市公安局將胡某、張某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請仁懷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經承辦檢査官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胡某和張某經預謀後,由胡某通過手機APP“閒聊”建名為“老朋友”的群邀約他人網絡打麻將。其後,胡某與張某陸續邀約了餘某、王某、李某、方某、楊某、趙某等上百名賭客到老朋友群內並要求賭客在另一手機APP“仁仁棋牌”註冊。胡某將以上賭客的註冊ID在“仁仁棋牌”賭博平臺上錄入並拉進其事先建好的“親友圈”,胡某通過向該軟件購買“鑽”開好房間供親友圈內賭客打5元至10元不等的麻將。犯罪嫌疑人胡某和張某共同作為群管理員,在閒聊群內向賭客收取5元至10元不等的房費,截止至今年3月案發時,已獲利萬餘元。

基於本案參賭人員眾多、社會影響較為惡劣,且開設賭場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嚴厲打擊的社會亂象。

2019年4月18日,仁懷市人民檢察院以開設賭場罪予以批准逮捕胡某。

檢察官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平臺進行賭博屬於違法行為,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要按照賭博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提醒廣大群眾要認清網絡賭博的實質,拒絕參與,並主動揭發舉報各種網絡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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