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資質私開診所 仁懷市3人被判刑

3 月 24 日,仁懷市法院以遠程開庭的形式,審理了 3 起非法行醫案。經審理,當地 3 名未取得醫療許可私開診所的被告人,分別因非法行醫罪被判處 6 個月至 10 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法院還判處 3 被告人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無資質私開診所 仁懷市3人被判刑

去年 3 月,仁懷市衛生行政部門在檢查中發現,30 多歲的袁某平,在仁懷市茅臺鎮自己家中,為 3 名村民輸液治療。但是,袁某平並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生資格證書》、《醫生執業證書》等。

衛生部門稱,他們已經不是第一次查獲袁某平。2015 年 9 月,袁某平就已經開始私開診所為當地村民看病,當年 11 月 3 日、11 月 16 日,衛生部門已兩次查獲過並進行處罰。

去年 9 月,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袁某平被仁懷警方立案偵查。3 月 24 日,因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仁懷市法院遠程開庭,對羈押在看守所的袁某平,通過遠程視頻審訊室進行審理。

無資質私開診所 仁懷市3人被判刑

庭審中,袁某平稱,自己從一所職高畢業後曾在醫院實習,後來又在藥房上班 10 年。因老家村民看病不便,這才開了個診所以方便村民,不料犯了罪。

袁某平的辯護人認為,袁某平雖然構成非法行醫罪,但尚未對村民造成傷害,且其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從輕情節。

庭審中,公訴機關還提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袁某平非法行醫侵害公眾利益,要求袁某平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袁某平的行為構成非法行醫罪,並採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及辯護人的意見,判處袁某平 6 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000 元,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當天,仁懷法院還以同樣的方式,分別審理了袁某彪、陳某非法行醫案,袁某彪被判處 6 個月刑期,並處 3000 元罰金;陳某被判處 10 個月刑期,並處罰金 3000 元。法院還判處二人通過有關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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