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寧海小夥膽忒大!以身試法,或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寧海90後小夥膽子忒大

去年四月份剛因尋釁滋事被判刑

近日,在緩刑期間的他又犯事了

這個寧海小夥膽忒大!以身試法,或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於2018年4月,90後小夥潘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鄞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但是在緩刑期內做了這件事,被縣人民檢察院逮捕了。

案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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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5日下午16時許,城區交通已進入下班高峰期,各主要街道路口都有執勤的交警在有條不紊地疏導指揮車輛有序通行。潘某駕車至某路口的直行加右轉車道時,為逃避交警檢查,竟不顧斑馬線上車輛、行人的安全,加大油門違規左轉彎,徑直撞倒了兩輛電動車和一輛自行車,潘某不僅沒有停車,還慌忙駕車從非機動車道逃逸。萬幸的是,三名車主受傷並不嚴重,經鑑定尚未構成輕微傷,車輛也只是輕微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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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視頻

民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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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查獲肇事車輛,但肇事駕駛員已不知所蹤。通過對肇事車輛的查詢,民警聯繫到了車主,然而車主正在外地出差,對這起事故並不知情。民警與車主進行了溝通,車主答應第二天趕回寧海協助調查。

次日一大早,車主趕回寧海後,從自己的侄子那裡瞭解到,肇事者是侄子的朋友潘某。車主馬上聯繫了潘某的家人,把發生事故的經過及後果跟潘某家人進行了有效溝通,潘某在車主及家人的極力勸說下,最終選擇到交警大隊投案自首。4月2日,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以潘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縣人民檢察院提請審查逮捕。4月9日,潘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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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為什麼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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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行經路口時忽然加速左轉彎?”承辦檢察官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潘某時問道。“因為我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看到前面有交警在執勤,害怕被抓住,就左轉彎想逃避檢查。”潘某說道:“我現在還在緩刑期間,如果無證駕駛再被處罰的話就要被撤銷緩刑,收監執行了。”“無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緩刑期內仍不思悔改,心存僥倖駕車上路,不顧他人安危衝撞車輛行人就更是涉及犯罪。”檢察官以案釋法提醒潘某:“要牢固樹立守法意識和安全意識,不要做出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事情,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謝謝檢察官,我以後不會再犯傻了。”潘某是真心後悔了,然而這世上沒有後悔藥,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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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介紹

潘某在上下班高峰期,在過往人群依照交通指示燈正常通行斑馬線時,為了逃避檢查,不顧不特定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違反交通規則臨時變道,並肆意衝撞人行橫道上的過往人群,撞倒三車三人後逃離現場,其行為已經構成對公共安全的現實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14條之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潘某系緩刑考驗期內再犯罪,根據《刑法》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合併執行。這意味著,潘某起碼要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實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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