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支付抚养费被追刑责 先被网上追逃 后被判处缓刑


昨日,在湖北省高院公布的全省十大民生典型执行案例中,宋某因拒不支付抚养费被判刑一案引人关注。

宋某与郑某离婚纠纷案,经巴东县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随郑某生活,由宋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因宋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宋某长期外出务工逃避执行,既不如实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在与宋某电话联系时,宋某拒不配合调查,且拒绝向办案人员提供详细地址。

2018年4月13日,巴东县法院依法将宋某纳入失信名单,并决定对宋某处以罚款3万元的处罚。5月28日,郑某以宋某有能力而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宋某刑事责任。

巴东县法院立案受理后,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对宋某作出逮捕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巴东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8年6月14日,宋某在云南省福贡县落网。

经查实,宋某名下有汽车1辆,其个人银行账户在执行期间有进账,且宋某长期务工有收入。

2018年7月10日,巴东县法院对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该案宣判前,宋某支付全部执行款1.1万元,郑某表示谅解。

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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