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车撞到闯红灯的行人不用负责,大家觉得是否合理?

情感杂坛


对于行人闯红灯导致事故,我想说的是,所谓只要是车辆碰到行人就一半责任甚至全责的说法是荒谬的,是对行人乱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极大纵容,会导致交通混乱事故增多。

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是根据交规依法划分的。如果一辆车过路口,行人突然闯红灯横着跑过来,车辆在没有违反任何交规并且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还是撞上了,你能给车辆定什么责任?按照现有的交规,应该判车辆无责行人全责,但为了保护弱势一方车辆承担10%无责赔偿。

这10%的无责赔偿对于车辆来说就够冤的了,如果行人伤的较重各种赔偿总共需要赔50万,10%就是5万,交强险顶多赔偿一万多点,司机没任何人责任还要赔上将近4万块钱,冤不冤?如果按照有人说的再给司机定上50%责任甚至全责,这足以让一个低收入家庭破产了,公平何在?

现在很多行人丝毫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认为只要碰到他车辆就有责任所以觉得自己就是天,车辆肯定不敢碰他,肯定会避让他,毫无顾忌乱闯红灯,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车辆的刹车避让之上,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和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极端不负责任,绝对不能纵容。


月照江


外国是这样的,我们看到外国电影,绿灯时所有车都是飞一样冲过去的,因为人家的法规很清晰,如果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不但不用司机赔钱,有可能不死都还要赔司机的钱,说不定还要承受一定的处罚。

其实这个问题太容易解决了,不看谁的伤重,谁违规就罚谁,没违规的就坚决不用负责任,必要时损失太重还可以追究伤者赔偿,这才能杜绝各种讹诈。现在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反人类的,一强调伤者为重,所有的违规者都会得到赔偿,那人们就开始有恃无恐了。还有判罚的人一直使用的都是和稀泥的态度,两方都不得罪,两方都各负50%甚至判正确的一方败诉这样的事经常会有。感觉我们连是非观都有点颠倒了。


教你孩子学英语


我驾龄25年,我觉得自己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不合理,生命应该得到尊重!

既然是有红绿灯,前置条件说明这里是路口或者是有斑马线,一看、二慢、三通过是机动车驾驶者的基本素养。

驾驶机动车撞到行人,驾驶员是有责任的,只是区别在于责任大小不同而已(故意碰瓷者除外)。

举例来说:明知道对向行驶车辆违章逆行向自己驶来,您是主动避让还是迎面撞上去?

遇到此类情况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的您应该采取什么动作?请回答......

正确答案是:采取主动避让驾驶,以避免事故发生,而不是等待事故发生抑或抱着自己正确而不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动作。如果侧面车道有车辆在正常行驶,为避免发生碰撞和刮擦,可采取就地停车被动避让。



老虎世界观


由于行人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了交通安全,于是有人就提出只要是闯红灯的行人被撞,不管死伤,都不需要负责,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笔者肯定是一句话否定!这就是典型的强盗逻辑,真正的弱肉强食的想法,这和抢到美国又有什么分别?

首先,我们的社会应该具有相当强的包容度。一个和谐开放的社会,应该是包容各种情形的存在,或许有些时候是不知不觉。谁还没有个走神的时候?话说回来,谁还没有个做错事的时候?还有老人由于走得慢,红灯亮了才走了一半,这怎么算??万一哪天你把车停在停车场出去逛街,也一不小心走神闯红灯被撞了,你还会这样认为?

第二,开车的素质不一定就比行人的素质高。我们且不说其他,要是跟以前一样:汽车闯红灯除了罚款,不扣分,你觉得开车的还会有这么遵守交通规则?看看以前有多少事故是由于汽车闯红灯造成的吧。只是自从最严《交通法》出台后,很多车主由于12分只够两个红灯,因此更加小心罢了。

第三,行人相对于汽车坚硬的车身而言,恐怕肉身的伤害永远比车身大多了。发生车撞人的事故,有多少驾驶员因为撞人而自己受伤了的?就因为驾驶员自身没有受伤,所以有些人就没有同理心,更没有了人性。真的开个车就很牛逼了吗?可以蔑视别人的生命?

第四,我们整天吵着接轨,可是我们的交通真的接轨了吗?国外的交通规则更具有包容性,更懂得礼让行人,不管行人是否有闯红灯,有人通过,所有的车辆停车让行。特别是有些国家,拐弯没有红绿灯,但是,只要有拐弯,车辆就需要停下等待三秒,确认安全后才能行使。看看提出问题的这个人就知道,内心还是比较自私,缺乏包容的。

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有钱,更应该有道德有爱心有包容心。有车不代表发达发财,更不代表素质高和守法程度高。我们不能因为很少部分人闯红灯,而失去了基本的做人道德。我们更不能像野兽一样,因为我强,所以你就该死。做人,还是要学会包容,学会爱人,然后才可能被人爱。你是司机,可你总有走路的时候,你是行人,你也可能会有学驾驶员的一天。相互的理解和包容才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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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当年上海不是有过这个说法吗?后来在黃浦公园门口前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闯红灯的老太让轿车撞了並当场死了,在处理时,死者律师提出:老太违反了交通法规,她侵犯了轿车司机的“路权”,而轿车司机把人撞死了,侵犯的是老太的“生命权”,路权和生命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轿车司机必须担责!律师又说,退一步讲,老太违法,只能由执法部门处罚,轿车司机没执法资格,更没权利判她死刑!如果此例一开,以后看到闯红灯的人,绿灯直行过路口的车辆都可以随意将他们撞死了!所以对闯红灯的行人或其他车辆,绿灯通行的车辆或行人,也必须尽力避让。


上海退休人


行人闯红灯被车撞了汽车要负责任吗?

1、首先国外不是所有十字路口都没有红绿灯!他只是在城外车辆少的有些地方才没有红绿灯,车辆通过时才要停三秒后通过!

2、国外行人优先,但是他们人行过道的地方都有红绿灯按键的,不是你想过就能随时过的,是有等待时间的!我们的香港地区也是这样啊!

3、汽车撞行人要不要负责任,应该分几种何况:

首先就是你不能因为他闯红灯就去故意撞他!

二是你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装上他!

三是行人突然横穿马路,汽车确实无法避免而撞了他,应该减轻责任,只负次要责任!因为毕竟是行人违法了,而汽车没有违法,法律不能要求没违法的汽车给违法的行人赔偿!况且汽车也会因为行人的违法造成车上人员人身伤害和车辆事故损失!

四是行人如果违法横穿高速公路,则汽车不应该负任何责任!还应该为车上人员伤亡和车辆事故负责!因为行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通行,他给汽车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车辆事故将是巨大的!汽车在这种情况下反而是处于弱势一方的!他会因为你的违法行为而断送他车上多人的生命和车辆的严重损毁!行人横穿马路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无异于一次凶杀案!因此我们不能说汽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强势的!


啊海139


我同事刚刚下班路上撞到穿越路中央绿化隔离带的老太太,双向四车道的道路,不是路口。完全是老太太责任,但是居然要她负责40%。你觉得合理吗??合法吗?先不说赔偿,打官司的烦恼,扣车扣证就给她增添很多不便,特别精神上的压力就老了几岁。你他妈就不能好好走路吗?不能遵守规则吗?国家法律就不能做到依法办事吗?如果她为了让老太太,变道被旁边集卡撞死了,老太太会负责吗??能复活吗?

法律就是惩恶扬善的,谁违反了,谁负责。法律本身就是冷酷无情的,执法时,不要谈道德人情。先按法率执行完了,再说道德伦理。没有法制的国家,最后也没有道德,因为道德被违法吞噬了。恶人总是比好人善于利用道德绑架。


缚仙砷


汽车斑马线礼让行人是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法规的体现,那么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也同样的道理,斑马线是生命线,红绿灯是生命灯。

但在我们国家斑马线形同虚设,红绿灯对行人压根没用,从根本上讲就是违法成本太低。

欧美发达国家做法一般是分路权,行人拥有100%的路权,就是在一般状况下行人受到伤害,机动车全责,需要赔付高额的医疗费,损失费。很多国家和很多地区做法都不一样,但基本做法就是围绕路权展开,无红绿灯斑马线行人路权100,只要有事故机动车全责,赔偿金额$%&**&%$,吓死你啊,破产那是分分钟的事情,如果当老赖不交钱,对不起让你破产不说还要在局子里捡肥皂。。。而且一旦出了这种事情,即便没有破产,你以后买保险估计n倍价格,而且保额很低,所以机动车很讲规矩。

乱穿马路,根据情况定路权,有些地方是一旦路权低于50,那就全责,被撞死还好,撞伤了,保险赔的少,自己掏腰包,以后还会承担高额医药费,关键是有些地方行人乱穿马路要纳入征信报告的,贷款立马要还,飞机票不给卖,买东西还比别人贵5毛。。。所以行人也很讲规矩

我个人认为应该这么做,行人闯红灯,路权为50,出了事故最少负担一半的责任,机动车司机只需赔付医药费的一半,另外的损失费一概不记,要把这些法规强化到个人,在闯红灯前掂量一下。

机动车闯红灯,酒驾,毒驾,超速,无红灯斑马线出事故,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家庭收入纳入赔偿范围,房子,债券,资产,包括公司股份都可变现赔偿。

看看以后哪个还敢骚气,老子有高额保险,撞死你都活该。。。老娘是行人,老娘就在逛大马路,你撞我试试看。。。老子几百万的车子都开的起,赔的起。。。老娘命很值钱,撞一下你试试。。。看看以后谁还敢这样想


狗屁不通还爱说


首先我们先理解一下闯红灯。为什么要设立红灯和绿灯。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交通规则。

为了机动车和行人能在道路上正常的通行。

现在是汽车闯红灯不发生事故,都要扣分,罚款,何况发生事故。行人闯红灯!中国人过马路就是人多一块走,就可以了。

现在驾车撞到闯红灯的行人需要分担责任。我们考驾照时总结了最初的答案是,不管你在任何情况下撞人都不对。

我们可以想想,如果法律上明文规定,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我觉得那个人都不想找死。都不会去闯红灯了。这样的法律出台,虽然不人道,但是我觉得会少死很多人。

我任同撞到闯红灯的行人不用负责。因为红灯就是死亡线,不可违反,违反者必受处罚,一视同仁。


过客ABC123321


法律就是法律,在法律面前行人与机动车为什么不可以平等?法律和规则只有被严格实施了才有实际意义。在车流中行人硬闯红灯过马路,严重影响交通畅通,有人说那汽车让一让不就行了?可车一停下影响的不是一辆车是几十辆车,这个行人闯了红灯被汽车让行,那会不会紧接着有第二个行人第三个行人闯红灯?遵守规则的为不遵守规则的让路?那还要红绿灯干什么?交通法也是法律,要与时俱进,中国现在车多人多,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来制约民众行为,那国家何时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环境?在各大火车站,总有人插队,他们美其名曰自己的火车要开了赶时间,火车要开了就可以插队,那些为避免迟到提前一个小时就来排队的民众的权益何在?不严格遵守规则的结果就是维护了捣乱者的利益,侵害了遵守者的利益,请问这种结局应该提倡吗?和谐社会还是要靠广大遵守规则的大众来建立,如果不遵守规则的行为被维护那谁来维护遵守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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