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正义苏静


我们村有一对夫妻离婚了,8岁的男孩判给了男方。男方家穷但有骨气不要女方抚养费也不让女方见孩子,女方一怒也不见孩子了。女方二婚嫁给了一个带孩子的司机,不过两人婚后在没要孩子,女方就专心致志的给司机的孩子当了后妈。过了10年这对离婚夫妻的孩子张到了18岁想去技校学电焊,可男方家穷没钱交学费男方就让孩子给女方打电话要钱交学费。女方接到亲儿子多年后打来的电话高兴坏了,就马上答应拿钱给孩子交学费。可是自己还没钱就得和现任丈夫要,现任丈夫很不高兴只给了2000元。女方见到亲生儿子很是高兴多次从家拿钱帮住自己的亲儿子,但是现任丈夫很不高兴造成了夫妻反目,大有离婚的架势。你们说说这对离婚夫妻是不是很傻?男方傻在装大气不要女方抚养费,开始的目的是报复女方让女方见不到孩子伤心难过,让女方和孩子彻底断绝母子关系。可最后却造成了互相伤害女方是难过了,可男方也损失了孩子10年的抚养费7万多元,最后还没能阻止母子相认。女方傻在给别人做了10年的免费保姆,把别人的孩子尽心养大了可对自己的孩子却没尽到一点责任。让自己的孩子在母爱缺失的环境中孤独长大,造成孩子性格内向有了心理阴影。最可怜的是做了10年免费保姆手里还没钱帮住自己的亲生儿子。这对离婚夫妻都是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男方不理智在不让女方见孩子,女方不理智干脆放弃了自己的孩子,白白给别人做了10年免费保姆,离婚后一无所得。冲动是魔鬼,伤害你我他,希望离婚夫妻能理智处理问题,男方应该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应该多关爱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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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以后,确实可以说两个人已经彻彻底底没任何交集。但是这是对于爱情来定义的。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的孩子,那么就算是离婚了,就算孩子被判决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完全可以去看望自己的孩子。

但如果对方阻止我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话,我们可以从哪些途径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的几个点,都是我们根据我们的实践总结出来的:

(1)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用罚款,拘留,列入失信名单等方式让你前夫予以配合。

(2)就探视权问题,单独起诉。

(3)收集证据申请变更抚养权。

(4)和孩子搞好关系,等到孩子十岁以后,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很大程度上会遵循循孩子的选择。

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说了大体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把具体情况发送给我们,我们帮您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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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让看孩子,那就不要步步紧逼。

你越是想着去看孩子,对方就越是知道你的在意。从而捏住你的七寸加以操弄。

不妨横下心破釜沉舟,让孩子在她(他)家安静地成长,反正孩子小,小时候的记忆终究淡漠,待到孩子上了幼儿园,你的机会就来了……。

你可以和幼儿园老师取得联系,找机会互动,只要你时不时以好的形象,出现在孩子的成长中,孩子就会记得你。

我有个离婚的朋友很洒脱,既然你不要我看我的孩子,你们就好好替我养着。结果是孩子读了大学,自己主动来认父亲,父亲说等你结了婚在回来。前妻家傻傻地掏钱替孩子结了婚,儿子却与父亲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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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不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就像一些不道德的社会现象一样,我们避免不了。

为什么不让看?没人知道,为了谁好,为了什么好,就像为什么离婚一样,谁是谁非,可能连当事人都不清楚,我们唯一可以确定孩子是无辜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与人为善,多些尊重,理解和体谅,总是没错的。

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力,更何况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天性。离婚了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是怕打扰自己的平静的生活,还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

前者的话,探视者就要在孩子面前注意言词,不要再陈芝麻烂谷子的在孩子面前叨叨。好好爱孩子就够了,不要再利用你那无辜的孩子,也不要误导孩子认识客关事实,更不要去嫉妒破坏人家新的生活。如果你见孩子,有易于对方新生活的关系,我想让你见孩子的机会能大些。自己幸福自己能力范围的幸福,若你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是多么的无礼。

如果对方是报复心理。是因为离婚时双方的积怨还没有消除。他想通过不让你看孩子,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从而达到某种心理平衡。你就要小心别再殃及无辜即可!这种心理,只报复你,没报复孩子就很好了。

能心平气和的谈就好好谈,坐不下来谈,就不要去激怒对方,再连累了孩子,也不是你想要的。

就像我,离婚后,前任不让看孩子,后来孩子也不敢说想我,我去偷偷见孩子,他竟会打孩子。我不是没办法,我是想让孩子的成长尽可能的有父爱。在一起生活不只一两年的前任,说实话对方出于什么心理,我们也是能猜个差不多的,就因为改变不了对方,也不想委屈自己才离的婚。我们还是要秉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去做事的。

冷静下来,自己想想,“看”能解决什么问题?非看一眼的结果是什么?

即使离婚时你没错,可人善被人欺,关键是我们也懒得和前任再争论什么,知道孩子好,就是安慰了。

若对方利用你对孩子的爱惩罚你,且不顾孩子的感受,难道我们就这么任人宰割吗?当然不是,孩子是会长大,会懂事的,不要过于纠结这一时的见与不见。

 

无论什么原因离婚,都是违约。违约的人也不怕违法!违约就会有损失,有怨,有恨,总要有人站出来买单。违法的人用道德标准衡量自己,像是受害者一样,清官难度家务事,法也没法!

有的人离婚,父母担起了责任,孩子依然快乐,有父爱有母爱。

有的就仗着孩子跟自己,想法去标榜自己的伟大,对方的龌龊不负责任,让孩子无法客观认识离婚这事件,为难着孩子,影响着孩子心灵健康成长,你又有什么办法?凡事有利有弊,我对孩子爱是真的,心是诚的,有这点就足以撑到拨开云雾见天日的时候,别急!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不让看孩子,都是自私的,你和一个自私的人能讲什么理,能谈什么法?他自私到挥着为孩子着想的大旗,剥夺并利用着无辜孩子,你远远守望着孩子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爱。

孩子是独立的一个人,只是因为他还未成年,而被离婚的父母摆布着,为难着。如果孩子有选择父母的权利,我想他们不会选择我们,选择一个没有尊重,没有理解,没有体谅的家。



今香钰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的一方,拒绝对方看望孩子。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要纠正一下上面有几个人的观点。

孩子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孩子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是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自然人。

一方拒绝另外一方对孩子的探视,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另外一方的探视权利。

每年,我国因为离婚而导致的单亲孩子数百万人。其中不乏很多单亲的孩子得不到另外一方的探视,而产生性格的扭曲。

为了得到探视权,有很多的另外一方,通过法院的调解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确认了探视权,但由于执行的难度,导致另外一方的探视权无法得到保障。由此产生的斗殴等社会矛盾时常发生。

在此,我呼吁,加强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保护!


坏三子


调解不成,那就不看。想看并且有能力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实在没有能力的,那就寻找自己的幸福,刚好没有羁绊。可以说,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就看自己取舍了。对于孩子,陪伴很重要,能做到那就通过各种手段去做到,孩子都判给对方了,说明自己本来就是弱势一方,实在无法看到孩子,孩子长大了也会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见过很多怪胎家庭,起初离婚不给人家看孩子,等到人家寻找幸福时,又使计以孩子为由破坏人家的第二春。对方的无理取闹,不能成为自己的惩罚,永远要记得这个原则。


小夜猫miao


离婚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实在过不下去,把双方的关系,孩子的问题处理好,好合好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是一种典型的报复心理。是离婚前双方的积怨没有消除。通过不让对方看孩子,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从而达到某种心理平衡。

这种情况不好断然下结论,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但无论怎样,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拥有父亲、拥有母亲的权利;孩子拥有父爱、拥有母爱的权利。

夫妻离婚,法律可以使二人不再是一家人,但夫妻共有的孩子,这种父子,母子血浓于水的关系,是任何东西也割舍不开的。

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双方应放下积怨,要让对方看孩子,让孩子拥有有一个健康的心理,茁壮成长。

否则,将来你会后悔的!

你以为呢?


敬静凈境


城门失火,殃及鱼池,父母离婚,牵涉到孩子的无辜。这一个问题看是怎么说,怎么理解……但是无论怎样,孩子是无辜的人,孩子也是父母双方爱的结晶和见证,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段然拒绝一方看孩子,孩子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虽然和你在一起生活,但是孩子更需要有一个健全的家庭,希望得到自己爸妈的疼爱和呵护!我们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谁不想陪孩子一起长大?但是由于感情问题,不知道有多少个家庭四分五裂,破碎难圆,这不但害苦了双方,伤害了双方的自尊,毁了一个幸福的家,也让孩子蒙受委屈,遭受被分割的选择!孩子幼小的心灵会受到伤害,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成长,会让孩子变得更加孤僻和不欢。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什么不让你见孩子?一个是和你赌气,对你的恨没有消除,一个是你把她(他)伤害的太深,让他对你产生了报复,但是他(她)又不能把你怎么样,唯一的报复方式就是不让你见孩子,利用孩子来折磨你,让你愧疚愧对和亏欠孩子,他(她)认为,孩子既然和你脱了关系,就不应该在让孩子联系你,一旦离婚,尤其是女人,没有家庭,孩子就是她唯一的依靠,也是感情的寄托,所以她会視孩子如命,生怕你会夺走他,不让你见,就是为了让孩子忘记你,忘记曾经的家庭……以上是个人愚见,不代表所有


情有独钟202544391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同时还规定,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依法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也有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如果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者是其它的经济来源,但又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孩子,这是属于民事矛盾纠纷。要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丧失了体力劳动的能力,既没有收入,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不抚养孩子,要探视孩子,遭到对方拒绝,对方的拒绝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如果对孩子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正常的缴纳了对孩子的抚养费用,履行了自己对孩子的义务。无故被对方拒绝探视孩子,可以将对方告上法院,依法正常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是更换对孩子的监护权。


老蒋闲言


每个人的际遇不同!我儿子爸爸出轨,离婚!刚开始孩子抚养权跟他!但是他不让我看孩子,还跟孩子说如果我给他我的房子,他就让孩子来我这住几天!后来因为他根本不管孩子学习,也不让我旅行探视权,最终我起诉了!谁知在庭前调节的时候,前夫突然改口说抚养权归我,他享有探视权,唯一条件他不给抚养费,还让我写了承诺书,以后我不想他追讨抚养费!为了孩子我答应了,儿子跟我了!但是不知怎么,孩子一直拒绝去他爸爸那里,每次我劝孩子,去看看爷爷奶奶也好,其实我不想让孩子活在恨里,那多累呀!十多岁的孩子似乎到叛逆期了,死活不去,因为这样他爸还报警了,说我阻止孩子去他那里!这世界什么人都有,最渣的让我碰到了!我现在觉得孩子不去就不去吧!这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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