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出租車因外觀與真正的出租車一模一樣,被稱為“克隆出租車”,是通過“拷貝”正規出租車車牌和營運證來實現非法營運的車輛。除了欺騙性高,駕駛員不具備實際營運資質,往往會給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潛在的威脅。那針對客運出租車市場存在的違法行為,運管部門會對該行為進行怎樣的處罰呢?
呼和浩特市交通運輸管理局回民分局第二稽查隊 王紹君
在我們排查當中,如果遇到駕駛員沒有從業資格證的,我們會按照《 客運 出 租汽車管理條例》第45條第2款,駕駛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而擅自從事營運的我們將對其進行罰款300到1000元,如果是扣住克隆車,根據《呼和浩特市客運出租管理條例》第39條對其進行50000 元的處罰。
據瞭解, 此次行動主要針對客運出租車市場的 非法營運與各類違法行為進行排查,市運管部門分為兩組,一組著制服,在呼和浩特西站對來往出租車進行排查。一組著便衣,在轄區範圍內,對冒牌出租車、克隆出租車、空號車進行巡查。
呼和浩特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回民分局 副局長朝魯
(此次)回民分局聯合交管部門針對火車西站,客運市場進行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25人,排查客運出租車256輛,其中查扣各類違法10例,克隆出租車一例,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整治力度,從嚴管理出租客運市場秩序,給首府百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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