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姑嫂齊上陣,洛陽女子以戀愛名義詐騙100多名男子

“不管放哪裡

不要放到他爺爺那裡去

哪怕放到福利院也行”

疑點重重的戀愛

周明輝是浙江省嵊州人,已經27歲了還沒有談婚論嫁,家人難免有些著急。周明輝花了300多元錢在婚戀網站註冊了會員,很快一個名叫安妮的女子跟他打招呼,稱自己沒有男朋友。

照片上的安妮長相漂亮,周明輝對其頗為動心,兩人還互加了微信。通過微信周明輝瞭解到安妮真名叫任珂,是河南人,家裡開襪廠的,早年跟隨父母來到浙江諸暨,現在是一名會計。兩人在網上交流甚歡,周明輝就提出了談對象,對方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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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後,這個叫任珂的女子主動提出要帶周明輝去見父母,周明輝對此既興奮又緊張。2017年5月15日,周明輝來到了諸暨的大唐鎮,與女友第一次見面。女友提出初次見父母要買禮品,就帶周明輝來到一家商店買了中華煙和茅臺酒。正準備去女友家時,女友接了一個電話,說她爸爸在外面談事,讓他們到一家超市去。

在超市門口,周明輝見到了女友的爸爸,女友的爸爸和周明輝簡單寒暄之後就拿著禮品離開了,這讓周明輝有點意外。然後,女友提出要去逛街,周明輝認為給女友花錢是理所當然的,就給女友買了很多衣服和包,女友也會經常跟周明輝要微信紅包。之後每隔半個月,女友就約周明輝去諸暨,但每次都是在外面逛街,也再沒有帶周明輝見父母。

半年時間裡,周明輝前後總共去了六趟諸暨,花了兩萬多塊錢,微信紅包發了九千多,除了在路邊見了一個所謂的“父親”之外,也沒有去過女友家裡。周明輝每次叫女友來自己家這邊,女友也總是以各種藉口推脫。於是,周明輝的母親最先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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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周明輝母親的懷疑得到了證實。2017年11月1日下午,周明輝接到諸暨警方的電話,被告知他遇到騙子了。

婚戀“騙局”的真相

真相的揭露還得從警方破獲的一起詐騙案件說起……

2017年10月下旬,諸暨警方接到一個名叫陳亮的男子的報案,他也是嵊州市人,稱自己遭到了詐騙。而他的遭遇正與此前周明輝的遭遇如出一轍,先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子,沒過兩天就見面買高檔菸酒,也是在路邊見了所謂的“父親”,陳亮懷疑自己被騙了,於是報了警。就在警方分析案情期間,又接到了好幾位年輕男子的報案,都經歷了與陳亮,周明輝類似的遭遇。警方認為這可能不是普通的婚戀糾紛,於是,他們決定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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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警方調查,約這些受害人見面的女子共有兩名,她們是見完一名男子後接著與其他男子繼續見面,而見面的過程都是一樣的。經查證,兩名嫌疑女子一個叫宋小珍,一個叫鄭琳菲,兩人是姑嫂關係。

被抓獲後,鄭琳菲交代,他們的團伙詐騙過程分為幾步,首先由鍵盤手到婚戀網站上去物色一些大齡單身男青年,並以女性的身份和對方聊天約見面。之後,由鄭琳菲和宋小珍見對方並帶其去指定的商店買高檔菸酒,而這些指定的商店也是這個詐騙團伙自己開的,每次作案後,他們又會把菸酒拿回商店,等下次作案的時候再繼續用。受害人見的所謂的“父親”也是由團伙中的成員假扮的。

宋某是這個詐騙團伙的組織者,他是鄭琳菲的丈夫,也是宋小珍的哥哥,於2017年聯繫了一幫老鄉組成了這個詐騙團伙。

經警方查實,從2017年3月到11月案發共有100多名男子上當受騙,涉案財物合計5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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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和鄭琳菲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6年,團伙中另外8名涉案人員也被判處了相應的刑罰。

無人照料的孩子

鄭琳菲和丈夫宋某還育有一兒一女,哥哥吉祥四歲,妹妹如意只有三歲。父母入獄,兩個可憐的孩子由誰來撫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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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瞭解,兩個孩子的奶奶已過世,姥姥姥爺年輕時離婚,孩子的母親鄭琳菲與他們基本沒聯繫,孩子大伯家經濟上不具備撫養條件,只剩下爺爺那裡了,但是他們的母親鄭琳菲卻堅決反對將孩子送到爺爺那裡去,一是因為爺爺沒有經濟來源,二是因為爺爺脾氣不好,擔心他會打小孩。

當地新安縣民政局認為,孩子的爺爺具有監護資格,因此兩個孩子不符合入住兒童福利院的條件。最終,孩子還是被送到了爺爺家,當地民政部門還給他們申請了政府補助。

夫妻、姑嫂齊上陣,洛陽女子以戀愛名義詐騙100多名男子

2019年3月17日,吉祥如意回家半個多月後,記者再次來到他們的家,吉祥已經上幼兒園了。孩子的爺爺也一再保證,他一定會照顧好孫子和孫女,等兒子兒媳回來。

普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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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般這種案件中騙子是不出面的,通過網絡匯錢買東西等手段作案。但在這個案件中騙子與受害人見面,並以徵婚相親為由讓受害人去買些高檔物品,法律上怎麼評價這樣的行為?

A1:從法律層面來看,案子中的嫌疑人並不是真的有和受害人戀愛,結婚的意思,而是把婚戀當成一個手段。如果嫌疑人是真的和別人婚戀,那有一些高檔禮物的往來也還基本合乎習俗,法律也不過多地去幹預這些道德層面的問題。但實際上在這個案子中,嫌疑人藉著婚戀作案,讓受害人真心情願買比較貴重的東西,實際上嫌疑人就已經騙取別人的財物了。所以在法律層面,稱之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的方法獲取他人的財物,構成詐騙罪。而且這個案子和以往案子稍有不同,它是現實與互聯網相結合在一起的詐騙,所以它也有互聯網詐騙的特點。

Q2: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中兩個孩子的父母都被判了實刑,一個被判了10年,另一個被判了6年,兩個孩子沒人管。像這種情況,如果父母因為服刑坐監,但是孩子沒有人照顧的情況下,誰來充當監護人呢?

A1:保護未成年人是任何一個國家在立法上和執行中必須遵循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所以要最大化地保護兒童的利益。通常情況之下,父母被判了刑必然影響孩子的撫養,所以在目前的實踐當中,也考慮中國的特殊情況,通常會尋找這對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在孩子的親屬當中是否有適格的能夠承擔起撫養責任的人。在這個案子當中,父母都被判了刑,進了監獄,就沒有辦法撫養教育孩子,就應該由孩子的爺爺承擔監護責任。現在爺爺暫時承擔起了監護人的職責,如果以後爺爺年齡大了,身體條件不允許時,政府就應該高度關注這兩個孩子,定期安排輔助人員,比如民政的、相關教育機構的人,給孩子一些輔導和幫助,也包括鼓勵孩子的其他親屬朋友幫助。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能夠將孩子交給政府的福利機構或者讓他人收養。

父母的陪伴

就是對孩子最好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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